特區政府於2020年1月份就「全澳第三批不動產評定」進行公開諮詢,以下為傳新澳門協會就上述公開諮詢之意見書內容:
就「全澳第三批不動產評定」諮詢文本之意見
就文化局擬對12個不動產項目列為被評定的不動產,本會表示一致認同,並期望文化局繼續發揮「保護文化遺產」的使命,保護好本澳碩果僅存的歷史文化遺產。
就文物保育工作之意見
文化局早於2014年表示,已對全澳超過100幢建築進行不動產文化遺產普查工作,期間也有邀請世遺專家參與提供支援,其中70幢已完成普查。但《文化遺產保護法》(下簡稱《文遺法》)生效至今接近七年,連同今次諮詢的第三批待評定不動產,僅有34個不動產文物按照《文遺法》啟動文物評定程序。加上評定進度緩慢,自首批不動產評定工作於2015年啟動至今已有超過五年時間,但期間僅進行過三輪的評定。意味著被列入不動產文化遺產普查工作的100個「準文物建築」僅三成依法進行評定和作出保護,其餘七成「準文物建築」正處於毫無法律保護的「空窗期」,不單未獲任何保護、甚至逐步「被消失」。
文化局曾於2018年11月指,當局不會貿然公佈文物普查清單,因只有待評定或已評定的不動產受到法律保障,不公佈清單是為保障未評定項目的安全。但當局堅持不公佈清單,又不加快文物評定程序,「準文物建築」才最容易被「被消失」。相反,公佈文物普查清單,亦不會增加項目的風險,反而會引起公眾關注,令「準文物建築」不會被隨便消失。本會認為當局的做法,實在有規避《文遺法》之嫌!
故此,本會建議文化局盡快向社會公佈文物普查清單,並加快文物評定的程序,使更多被列入普查清單而未被評定的歷史建築,儘早獲得《文遺法》的保護。
此外,《2021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提到,今年將會「基本完成《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下簡稱《管理計劃》)行政法規的草擬工作」,《2021年社會文化範疇施政方針》亦提及今年將「推進《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行政法規的立法工作」。
事實上,文化局自2014年就《管理計劃》框架作公開諮詢,並於2018年就《管理計劃》內容作公開諮詢。而文化局亦曾於去年8月份表示,將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審閱後頒布實施。
《管理計劃》歷經七年的討論、諮詢及草擬,至今仍未出台。本會促請文化局儘快頒佈《管理計劃》,以填補「澳門歷史城區」以及其他文物保育的法律空白。
傳新澳門協會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