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施政報告雖是澳門未來一年甚至更長時間的發展藍圖及行動綱領,但早淪為“流水帳”,大眾最關心的,不外“今年派錢幾多”,以及一籃子惠民措施。社會對施政報告如此態度,歸根究柢是官員執行不力多年,不論報告寫得多好、多前瞻,常變空頭支票。久之,社會便無信心。今年如何?很多人估計沒有最差,只有更差,這是近月行政當局在諮詢、政策倡議及官員言行中已告訴社會。
在澳門,關心時事,參與及討論政策是件痛苦事,大多數情況資料不全,政府不會公佈太多兼無人肯回應。有時卻排山倒海,驚浸你唔死。像近月政府突如其來,一口氣拋出多項已延誤多時的法律、政策諮詢及報告,包括“非政權性市政機構”、“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制訂非全職工作制度和修訂勞動關係法”、“檢討行政條件制度”、“公屋需求報告”、“十年旅遊總體規劃”等,看都未必看得完,還要市民消化並回饋意見,簡直強人所難。到底政府真心吸納民意,還是趕在施政報告前交功課、好交差?大家心中有數。
延誤抑或交功課都好,有米落鑊好過無。問題是,交功課也應有交功課的態度及內容,上述項目有些確粗糙,如公屋需求報告內容單薄、不全面,需求被錯估,建議新城填海A區28,000公屋先建一半、餘下作公屋土地儲備,更屬“阿媽係女人”。如此龐大的建屋量,肯定要按形勢、分期興建,再者按澳門的建造能力,斷不會也不可能一次過建二萬多單位,這是公共政策的ABC。
又例如非政權性市政機構諮詢,官方明明已有答案,即只將民署及諮委的招牌改為“市政署”,以滿足基本法條文而已,其他都不想變,諮詢有何用?無論官員親身解釋,還是老套路的找御用學者、社團中人蜂擁保駕,都是些千篇一律、社會大眾難以理解甚至歪曲原法的理由,今時今日還行得通嗎?就算政府恃人多過了立法會,“市政署”順利成立,跨部門即死的舊問題可迎刃而解嗎?答案是否定的,只徒添社會對政府的不信任。其實,一個關乎民政的“諮詢委員會”有選舉成份,看不到與政權、非政權性質有任何關係,明眼人一看就知,再多的解釋都難自圓其説,難以服眾。
現屆政府經常將“陽光政府”、“科學施政”、“急民之所急”掛在口邊,惟實施起來,一直未如人意,近況有越演越劣趨勢,不少政策及官員言論與社會期望相差甚遠,尚未解決的前氣象局長馮瑞權事件是經典例子,公屋需求報告亦如是,此報告社會一直高度關注,理應如以前委託澳大及理工研究的“澳人澳地報告”般,由研究團隊開記招,説清説楚,而非在閉門進行的公屋委員會會議上公佈,之後由局長“扑咪”簡單交待,至今很多報告內容、數據都被質疑,卻無人解話。又例如交通局,繼拋出巴士票價要加而被社會痛批的建議後,再“翻叮”四年前闖關不成的“澳門與內地駕照互認”,還説澳門車輛增長已適度控制、出行已有較佳選擇、預料不會有很多內地同胞來澳駕車,結果惹來社會大反駁:數據欠奉、理由犯駁,官員自我感覺良好。還有檢討行政條件制度,被文藝界罵足二十多日,幾個部門推來推去後才出來解話,稱修法原意並非扼殺文藝空間云云,但相關定義等重點,至今未説得清。
平情而論,上述修法、政策諮詢、研究報告有必要,部分內容可取,但總體不成熟,有些內容“堅離地”,加之官員解釋強差人意,事倍功半。那怕將來成事,都缺乏認受性,執行困難重重。煞停並徹底改正這種公共行政集體倒退,刻不容緩。其實,公共行政、高官問責等相關法律及制度早一應具全,遺憾落實走樣,多是和稀泥;立法會又監督乏力,致高層工作氛圍差,官官相衛文化根深柢固,自上而下,影響到整個公共行政體系表現。問題從這而來,就要從這去解決。
甄慶悅
(原載於2017年12月《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