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判給事件僅冰山一角
團體:免公開招標資訊應透明化
時事評論員林宇滔受訪時直言新聞局不符免公開招標的事件,只是冰山一角,他認為政府各部門應將公開競投招標、豁免公開競投標書等的資料內容、以至最後判給結果均有必要全面公開,放到網頁上供大眾瀏覽,方可有效杜絕因公開招標及直判所導致的不公以及部門缺失。
公布判給資訊無需修法
《採購法》正分兩階段修法,首階段主要把各部門採購門檻金額調升六倍,次階段將全面就《公共採購法律制度》進行立法。對此,林宇滔直言無法接受,認為目前提升採購金額並不足夠,提升門檻的同時更需增加其採購透明度更有必要性,以便大眾得悉其資訊,增強監督力度,改變目前政府採購中各種亂象。林宇滔強調,公布判給資訊的做法確實可行,並無需進行修法。
質問新聞局原公司滿意理由?
法例上明確可因特殊原因豁免公開招標的項目,林宇滔則指出,政府各部門有不同類型的招標項目,確實不排除有特殊情況,但政府則必須向公眾清晰交代其原因,且接受公眾監督,他坦言:「呢一方面政府真係做得差!」他又以新聞局的事件為例,當局以「滿意原公司服務、雙方合作良好」等為由直接判給,林宇滔則質問:「滿意喺邊到?金額係咪合理?」其理由公眾以至廉署並不會接受,而新聞局是有必要公開其實質理由,予公眾監督。
林宇滔直指,新聞局免公開招標的事件只是冰山一角,政府需跟進後續的補救措施,將類似問題系統化處理,而非「意見接受、態度照舊」。林宇滔又補充,若招標資訊可公開,業界可及時得悉其判給價、工期等資訊是否合理,某程度上可減輕政府監管壓力,同時對於廉署等有關監督部門可更有效率執行調查。廉署在報告中已排除當中有公職人員貪污濫權等行為,林宇滔則認為報告並不影響當局考慮開展紀律程序以進行處理,以追究責任。
【新聞轉載:2021年6月23日 力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