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合同到期在即 促政府公佈續約詳情

2006年12月,特區政府與中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簽署為期15年《天然氣輸入及傳輸公共服務批給合同》(下簡稱《天然氣批給合同》),由中天能源負責購買、接收、傳輸、供應和銷售天然氣,並簽訂長期的上游供應合同,確保本澳天然氣供應和價格穩定與安全,目前天然氣的「門站價(相當批發價)」為政府2008年批准的每立方米2.7357元。

相較於傳統的石油氣、燃油和煤炭,天然氣屬於比較潔淨的石化燃料,因其低污染、高效率的特性,內地以至世界各地已有不少發電廠放棄使用高污染的煤炭,改用天然氣發電,此外亦將天然氣的使用擴展至交通工具和家庭煮食用途,按目前的「門站價」,使用天然氣的費用應明顯較使用石油氣和車用柴油為低,故確保天然氣的持續穩定供應,是本澳能源政策的重要一環。

可惜過去十五年,中天能源一直未能按專營合同要求,在當年國際天然氣價處低位時,及早簽訂價格合理的長期上游供應合同,隨著之後國際天然氣價格不斷攀升,令天然氣原氣購入價與「門站價」長期出現「倒掛(即批發價低於原氣購入價)」,本澳天然氣也因此多次出現「斷供」,就連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天然氣發電機組亦因此被迫停運多年,供汽車使用的天然氣加氣站計劃也泡湯,根據中天能源2020年度董事會報告書,截至去年底公司累計虧損2.69億元,但政府一直未有面對和推動解決相關問題,更未見政府依照專營合同對天然氣斷供進行處罰。

特區政府於2020年度運輸工務範疇施政執行情況中提到:「預期於(2020)年底完成修訂《天然氣批給合同》的初稿,擬定供氣方案及價格機制。」承批人中天能源在2020年度董事會報告書中亦提及:「目前,《天然氣批給合同》修訂工作已經完成,待特區政府審批。」而環境保護局於2021年7月回應議員就《天然氣批給合同》續期問題所提出的書面質詢時仍只是提及:「特區政府現正與專營公司商討修訂《天然氣批給合同》事宜。」

但是直到今日,政府仍未有向公眾交代《天然氣批給合同》的修訂和續期情況,社會對於未來本澳天然氣的供氣和價格方案仍是一無所知。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書面質詢:
一、《天然氣批給合同》將於今年年底到期,為何特區政府至今仍未公佈《天然氣批給合同》修訂、續期或重新競投事宜,目前離合同到期僅剩一個月,當局到底有何安排?
二、過往本澳天然氣曾數度出現「斷供」情況,核心原因是中天能源並未按專營合同要求,在當年國際天然氣價處於低位時簽訂長期的上游供應合同,令本澳天然氣原氣購入價與「門站價」長期出現「倒掛」,當局對於中天能源一直未履行專營合同,會作出甚麼處罰及如何追究責任?
三、根據現行法例,安裝有中央燃氣系統的高層大廈住戶,不能使用罐裝石油氣,而按目前的「門站價」,住戶使用天然氣的費用會明顯較使用相同燃值的石油氣為低,但「門站價」未來倘若大幅調升,天然氣價格優勢將失去,當局如何確保未來訂定的「門站價」,不會令使用天然氣的居民「捱貴氣」 ?

林宇滔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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