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選議員林宇滔表示,現時本澳的多款手機程式設計未能符合無障礙的標準,為身心障礙者使用上造成不便。他建議,當局參考香港,就手機應用程式的無障礙環境訂立指引或規範,推出《無障礙流動應用程式手冊》。
林宇滔在其書面質詢中指出,本澳規範無障礙設施的第9/83/M號法律《建築障礙的消除》生效至今已接近40年,當中條文、尤其針對視障、聽障人士,不少早已過時。且2017年底公佈的《澳門特區無障礙通用設計建築指引》亦不具法律性質,未能約束到私人企業,故他亦促請政府立法規範建築須為「無障礙通用設計」;以及同時考慮將《指引》的適用範圍擴至向公眾開放的私人設施。
倡傚法香港推《無障礙流動應用程式及網頁手冊》
林宇滔表示,自己曾收到有視障人士反映,在透過讀屏軟件使用本澳的移動支付工具時遇到困難,如讀屏軟件無法正確描述特定按鈕的功能、手機應用程式無法配合讀屏軟件正常運作等等。又指,此類情況反映出「本澳至今未有就手機應用程式的無障礙環境訂立任何指引或規範」,令服務供應商或程式設計者在設計手機應用程式時沒有指引可依,更可能導致他們害怕負起相關的風險責任,因而變相令身心障礙者在使用手機應用程式時「遇上諸多不便及不公平對待」。
他指出,香港在2018年已推出《無障礙流動應用程式手冊》。當局應參考香港的做法,及早制訂清晰的標準和指引,令身心障礙者尤其視障人士能更通達地使用手機應用程式和瀏覽網站。
當局應主動「帶好頭」完善政府部門及資助的APP及網站
林宇滔認為,當局亦應主動「帶好頭」。首先要求規範所有政府部門及資助的應用程式及網站。又指,近年政府大力推動電子政務及一戶通,社工局應主動聯絡公職局,將殘疾證加入「一戶通」卡包,並確保「一戶通」及電子政務均能符合無障礙的應用環境。
他又提及現時視障助乘巴士報站系統由2017年投入運作至今,未見該系統持續增加路線,或隨近年的車型更改而更新,系統成功率每況愈下,而交通事務局並未有積極跟進。
[新聞轉載] 論盡媒體 2021/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