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9 #林宇滔 #議會發言紀錄 立法會舉行全體會議,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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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 便利警方調查 同時保障公眾私隱是原則
(02:40) 截取通信的統計資料應定期公佈
(04:05) 參考香港的專員制度 讓公眾查詢有否被非法監聽
(06:42) 完成案件偵查後 理應通知當事人曾被截取通訊
(07:26) 將來加強公眾宣傳 解釋警方執行通訊截取
(08:00) 保障被告人沉默權 法案無強制要求解鎖手機
(08:45) 通訊截取法律 會否涵蓋截取網絡等資訊?
(10:15) 缺乏查詢及申訴機制 如何讓公眾信任
(14:52) 表決聲明
表決聲明內容: 本人對法案投下了棄權票。必須強調,本人並非反對刑事偵查的程序及手段 配合社會發展,但坦白而言,我認為法案的整體方向及政府解釋,未能站在普通居民的角度,對於自身合法權利,尤其私隱權利得到適當、合法及可查詢的保障機制。我希望在法案的後續審議,政府能夠提出更多具體內容,以增加公眾信心。包括在統計數據等資訊公佈上,在實際執行上對於非法監聽的行為,倘有出現時,居民應該有明確申請機制。我認為必須保障到基本的居民權益,本人才會對法案投下贊成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