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事處早前去信勞工局,反映有博企員工反映被公司要求以股票代替薪金出糧,促請政府及勞工局依法主動跟進,保障員工的權益不受影響。
勞工局明確表示,根據《勞動關係法》規定,企業不可以股票形式支付僱員報酬,倘勞資雙方協議以非金錢方式支付報酬,有關協議會被視為不存在。更呼籲僱員,若發現自身勞動權益受損,尤其是未經僱員同意而減薪,可向當局反映。
相關資料:
林宇滔議員辦事處去函勞工局
https://www.facebook.com/SynergyMacao/posts/5124265457659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