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新組織法應儘快出台 啟動燃料價格形成機制調查

 

#林宇滔立法會發言紀錄 #林宇滔議程前發言

(2022年6月9日)

消委會新組織法應儘快出台 啟動燃料價格形成機制調查

本澳燃料產品「加快減慢、價格高度相近」等問題長期備受社會質疑,加上近期受到國際油價波動和全球通脹影響,本澳車用燃油、罐裝石油氣及中央石油氣價格不斷飆升,無鉛汽油近月已升至13.94至14.4元的高位,價格較去年底升近百分之16。家用罐裝石油氣方面,5月份16公斤裝石油氣的平均現金正價最高已升至364元,較2月份升一成。價格更不公開透明的中央石油氣,有大廈費用更飆升至每立方米逾50元。

事實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已於今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新《消保法》旨在應對新興營銷模式、打擊威嚇性及誤導性營商行為,健全解決消費爭議的機制,加強消費者各方面的保護外,亦賦予消費者委員會就行政違法行為執法、勸誡和處罰權,以及就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的消費爭議進行調解或仲裁,有助解決眾多消費爭議。 更重要是新《消保法》賦予消委會可因保障消費者的經濟利益,要求業界提供資料及進行全面的價格形成機制調查,但由於新《消保法》第二十條規定,當消委會進行「調查和研究價格的形成,收集所需的最新、客觀及完整資訊」前,需先聽取「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公共諮詢組織」意見,而該諮詢組織為獨立於消委會的「消費者諮詢委員會」,由商會、民間社團代表及專業人士組成,須按消委會新組織法成立。

政府新《消保法》法案審議階段已明確表示,消委會的執罰權因需要稽查負責筆錄、製作卷宗、聽證等,政府需調整消委會的組織法以適應新法律,人員配備也須適當調整職程,但令人無奈的是,當局除在去年底透過行政命令修改消委會人員編制,增加15名督察職位外,消委會新組織法竟在新《消保法》生效後五個月仍未出台,無論是本人於去年11月就消保法補充立法的書面質詢,或是日前立法會口頭質詢會議上本人與其他議員的追問,當局仍不肯正面回應何時能夠更新消委會組織法及成立諮詢組織的時間表,僅稱會加快程序。

必須指出,政府遲遲未依法更新消委會的組織法,以及成立新的「消費者諮詢委員會」,令法律賦予消委會的執法和處罰權,以及調查價格形成機制的權力形同虛設,令新《消保法》變成無牙老虎,根本難以有效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更是政府立法統籌失敗的又一例子!

 為此,本人在此鄭重促請特區政府儘快依法出台消委會新組織法及成立諮詢組織,完善消委會的執法權和調查價格形成機制權力,並盡快啟動對本澳車用燃油、罐裝石油氣及中央石油氣價格形成的調查及研究,提出具體的措施,回應社會對本澳燃油產品長年價格高企和價格壟斷的質疑。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