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冀跟進受紅黃碼管控措施而影響居民出勤的問題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勞工事務局
黃志雄局長鈞鑒:
因應政府的防疫措施,本澳有部份區域被列為封控區和防範區,即為紅碼區和黃碼區。根據政府2022年6月19日發佈的資訊,在紅黃碼區的隔離人士暫定最少隔離7天,並會安排5次核酸檢測。
為此,本人收到不少身處紅黃碼區的居民求助,因暫時無法上班,僱主要求提供相關證明,但因政府並無提供亦不知如何申請相關的證明,擔心被僱主當作不合理缺勤。
本人認為,受政府防疫措施影響而暫時無法正常上班者,尤其是身處紅黃碼區或其他被安排隔離的居民,符合《勞動關係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第九項「因不可歸責於僱員的事實而導致的缺勤,尤指出現不可抗力或履行法定義務的情況」的規定,屬法定「合理缺勤」。
《勞動關係法》第五十一條則規定:「如缺勤屬不可預見,僱員則須儘早通知僱主」並「須向僱主提交證明以解釋有關缺勤的事實。」
本人認為,被隔離人士的健康碼紅碼紀錄,完全可作為法定證明,根據健康碼上的代號亦可以在衛生局的資料中查詢到對應的原因和檢疫要求。考慮到相關人士數量正快速增加,故特函 閣下建議 貴局盡快向社會作清晰說明,明確被隔離或身處紅碼區人士,可以健康碼紅碼作為缺勤證明,避免因此產生不必要的勞資矛盾。
敬候賜覆,如蒙答允,不勝感激!
順頌
鈞安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
林宇滔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