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則性討論及表決《修改〈旅遊稅規章〉》法案;
#表決聲明 如下:
本人對法案投下了贊成票,但必須指出 在今次法案的細則性討論階段,我個人以及不少小組會成員,都對政府在旅遊稅中的計課對象、價格計算等細節,存有不同的疑問。儘管在經過討論後 政府與委會員在條文上達成了共識,但我們發現,政府不同部門對處理本澳龍頭產業的旅遊業的計價、財課的標準,包括哪些是納稅的對象等等。我認為標準都是不夠公開和清晰的。
我希望在未來執行時,政府一方面要制訂清晰指引,讓未來可能的投資者,在來澳門之前已能夠清晰知道本地的納況要求狀況,也避免在日後產生眾生爭議。另外,同樣關係到今次計稅方式的計價問題,我們看到現時政府有一個旅遊業界的網站,網上有酒店業界的參考價格,但與實際計稅是完全無關,但這個參考價卻成為澳門酒店房價,並非天價的「擋箭牌」,這種情況 相關部門應該要認真處理。
因為將來澳門經濟恢復、旅客回來的時候,在旅遊旺季時候,我們如何處理「天價房價」的問題?這方面我認為是在本法案的討論中,應該帶出的問題。我更加希望,本次法案雖然條文上已達共識,但坦白而言,政府對旅遊業的管理、對酒店價格的規管等,其實目前仍未有共識。尤其是本人更認為政府還須要很大的努力 。剛才也有同事提到,關於稅務的區別對待方面,將來要如何改善,尤其在經濟不景時,很多稅項已獲得額免,將來當要重新征收稅項的時候,應該如何宣傳,並向社會解釋清楚,是非常之有必要的。讓社會知悉詳細的收稅內容,才可以避免將來制度執行時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