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商舖管理缺靈活性應修法優化 新區應設傳統街市增居民買餸選擇
政府日前公佈「東區-2詳細規則草案」,提出新城A區未來僅有三幅獨立商業用地,並利用輕軌地下商業街和公屋裙樓商舖發展社區商業,支持中小企發展。意味著將來A區的商業空間都會以公屋裙樓商舖為主。 現時社屋商舖的招標、租金和管理都是沿用第28/92/M號法令規範,而《經屋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經屋商舖亦由該法令規範。
但該法令生效已逾三十年,缺乏市場化的規管及商業管理思維,無論是商舖規劃的數量或管理效率等,公屋商舖根本難以滿足當區居民需求。而現行法令將租金的調整與通脹變化直接掛勾,意味著即使商舖因公屋入住人數不多而生意差,都必須按照通脹而加租,既缺乏靈活性,亦令進駐商戶的經營變得困難。 以有近九千人居住的青洲坊公屋群為例,雖然社區設施較多,但公屋群內僅設一大一小超市及咖啡室、小食店和藥房,不少居民需步行至就近社區解決日常所需。逾一萬八千人居住的石排灣公屋群內,雖然設有逾五十間商舖,用途包括飲食店、超級市場、五金店、藥房、診所等,但有不少商舖空置,選擇亦不多,居民同樣要跨區解決日常所需。 又以業興大廈為例,在入伙初期,當局僅於2013年和2015年招租其中十五間商舖,直到2017及2018年才陸續招租其餘二十九間。
種種例子反映出公屋商舖的管理僵化,數量、面積、招租及管理都無法回應區內居民需求,白白浪費商業空間和價值。 若當局沿用現有機制去處理A區公屋商舖的管理,只會令以上的問題重蹈覆轍。當局必須從規劃層面,連同輕軌地下商業街一併重新思考新城A區的商業設施規劃、招租及管理,亦應儘快修法,檢討如何透過市場化機制管理好目前和將建的公屋商舖。 另外,草案提出A區未來將設兩個綜合街市大樓,位處A區B6地段、包括市政街市、熟食中心及其他公共設施的大樓正在興建,預計明年落成。但至今未見當局介紹和收集社會對A區街市計劃的意見,居民憂慮A區街市將沿用湖畔及石排灣單一超市出售鮮活食品的模式,令一個人口達十萬的大社區連一個傳統街市都沒有?這不單影響未來A區居民買餸的選擇,或被迫跨區買餸,對未來街市整體發展亦會造成負面影響。
本人促請當局把握《公共街市管理制度》今年一月一日生效的契機,針對未來街市發展定位、新區街市設置和規劃指標、現有街市整治升級和完善街市管理等作詳細規劃並落實執行,使街市攤檔能與超市及鮮活食品零售店達到功能互補及良性競爭,令街市重拾活力,讓消費者有更多質優價廉和安全的鮮活食品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