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新澳門協會《東區-2詳細規劃草案》公開諮詢意見書

#東區2詳細規劃草案 #傳新意見書 (2022年12月5日)

《東區-2 詳細規劃草案》(下稱「草案」)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核准生效後的首份分區詳細規劃草案,由於東區-2 為新城填海區,規劃上較其他已發展的區份有較大空間,絕對有條件將居住環境、商業空間、社會設施、交通網絡等以最優化的標準、最充足的考慮作出規劃,更為將來推出其他區份的詳細規劃打下基礎。

就《東區-2 詳細規劃草案》,本會提出以下意見:

一、盡快招標加油站土地配合經財司引入95汽油:

早前政府在回應議員書面質詢時,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表示,將在燃料供應監察方面積極配合權限部門的工作,並已向土地批給部門作出建議,就未來新燃料加注站土地批給進行公開招標時,在經營者經營條款中,應包括供應95辛烷值無鉛汽油的要求。
為此,本會促請政府對東區-2 所有加油站的土地批給進行公開招標時,應聽取經科局的意見,招標及土地合約條款必須包括供應95辛烷值無鉛汽油,以及提供其他優惠及接受監管的要求。

二、商業發展方面:

「草案」提出東區-2 共有三幅獨立商業用地,並利用輕軌地下商業街及公屋裙樓商舖發展社區商業,支持中小企發展。第十三條提到,「北片區、中北片區以及中南片區,以服務居住社區的配套式商業設施為主。其中住宅裙樓配套商業及中小企發展空間(優先設於地面層和1樓),以提供生活類服務為主,形成社區集中式商業,商業類型主要為與大眾生活相關的零售商業、生活服務、教育培訓等。」
現時由政府興建的經屋、社屋群樓商舖,房屋局均沿用第28/92/M號法令管理,缺乏市場化的操作及商業管理思維,故從項目商舖規劃的數量、管理效率等,現時的公屋群商舖根本難以滿足當區居民需求。現時法律的租金調整不論居民是否遷入,只能與通脹硬性掛鈎,如當初石排灣公屋群入住人數不多,商舖都必須按通脹加租,缺乏靈活。
青洲坊公屋群雖然社區設施相對較多,但商舖配套僅一大、一小超市及個別咖啡室,遠遠未能應付當區需求,故不少居民需步行至附近的筷子基區解決。石排灣不少商舖亦有閒置,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同樣需要跨區進行。簡而言之,公屋商舖管理乏善足陳,既難以滿足區內居民需求,也無法營造良好的營業環境,支援中小企發展。
東區-2 近九成的住宅為公共房屋,私樓及商業項目用地並未同期招標,因此為了避免商業設施重蹈青洲坊及石排灣的覆轍,浪費珍貴的商業空間,本會認為,當局必須從規劃層面重新思考東區-2 公屋群以及輕軌地下街的商業設施的規劃、招租及管理,不應沿用舊法招租管理,必須制定更市場化、更彈性的招租管理方式,吸引中小企進駐並長期穩定經營,為居民提供足夠的生活配套,打造健康和持續的營商環境。

三、公用設施方面:

衛生醫療設施

「草案」提出東區-2 只有一幅衛生醫療設施用地,土地面積約2,000平方米,佔區內用地面積0.1%,位於中南片區的C8地段將會設置衛生中心。
但2018年城規會討論A區規劃圖草案時,工務部門曾引用衛生部門「每5萬人設一間衛生中心」的要求,計劃在A區設兩間衛生中心,分別位於A9及C8地段,至近年才改口稱,衛生局決定改在A區建一間大型衛生中心。
參考今年啟用的石排灣衛生中心,總面積約為5,600平方米,服務人口約3至4萬人;而下環街社會服務綜合大樓內的下環衛生中心,總面積約為6,689平方米,服務人口約5至6萬人。雖然「草案」第十四條第一款(六)提到,衛生醫療設施用地的原則為每5至10萬居民設置一間,但作為一個預計人口約9.6萬人的密集居住區,規劃的衛生醫療設施卻向「每5至10萬居民設置一間」原則的上限靠近,只設一間衛生中心,服務人口甚至比舊區的衛生中心高。
故此本會促請特區政府交代東區-2 的衛生中心由「二變一」的理據,本會認為近10萬人口的社區,僅設一個衛生中心明顯不足夠,若果在新區規劃也未能做到「每5萬人設一間衛生中心」最佳標準的要求,根本無法達到通過新增填海區來提升澳門整體生活質素的基本目標。本會強烈要求,隨著本澳人口進入老齡化、甚至超老齡化社會,A9地段應維持衛生中心用途。

康體、市政設施

「草案」規劃康體設施用地面積約3.6萬平方米,佔區內用地面積2.0%、共3幅,包括位於北片區的A9地段、中北片區的B3地段及中南片區的C1地段。B3及C1地段用作綜合性的戶外體育場,結合教育設施用地及周邊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用地,組成「學校村」。A9地段設置體育館、游泳池等綜合體育設施;居住用地的裙樓亦設有室內體育館及游泳池等。
本澳體育設施及場地不足,分佈不均,大部分居民亦習慣了跨區運動,因此社會一直期望東區-2 的體育設施可以彌補北區、甚至全澳居民的運動需求。為此,本會建議在規劃上述3幅體育設施用地時,需要平衡學校和公眾的使用需求。
由於本會在上段建議A9地段應用作建設東2區第二個衛生中心,「草案」建議A9地段用作「康體設施用地」興建體育館、游泳池等綜合體育設施 ,故應使用「擬計劃填平的水道」原本擬用作「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用地」的部分地段補足。另外,建議利用大面積的康體設施用地,興建本澳缺乏的大型體育設施,例如標準足球場、溜冰場等,補充大型體育設施的不足,促進本澳各項運動的發展。
「草案」規劃於B6地段設置綜合街市大樓,C11地段設置市政署行政大樓及綜合街市大樓。社會憂慮上述的綜合街市大樓沿用湖畔及石排灣單一超市出售鮮活食品模式,若果整個東區-2 都沒有傳統街市,令習慣光顧傳統街市的居民只能每日跨區買餸,造成居民生活不便,亦帶來交通壓力。因此,本會要求東區-2 必須設置傳統街市,依照《公共街市管理制度》展開街市攤位公開競投,引入新經營者提升街市活力。
另外,本會建議政府參考新加坡、香港等地區,制訂人均社區設施標準,包括人均綠化面積、人均運動面積、人均街市攤檔數量等,盡快對澳門整體及各分區的人均社區設施面積制定統一標準。而東區-2 作為填海新城,應有條件按標準去規劃足夠的社區設施,回應社會需求,同時為改善澳門生活環境起帶頭作用。

四、中水及污水處理:

在東區-2 詳細規劃草案介紹會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東區-2 的在建公屋均有食水管及中水管,人工島已預留地方建設污水處理廠,污水廠旁設中水站,處理完後中水再供給A區及暫住房的居民使用,考慮到A區三萬二單位中的二萬八公屋已設中水管,本會認為政府應在A區私人建築地段招標時,在合同條款要求所有私人建築亦必須設置中水管網。
此外,原本政府預計人工島污水處理廠將於2026年建成,屆時可做到每日處理30萬噸污水。但按照2023年PIDDA的資料,澳門人工島污水處理設施的建造工程原預計在2021年開展」,預計項目在2027年建成,但目前進度已經落後;必須指出,東區-2 公屋首批於2025年落成並可上樓,當局曾表示,在人工島的污水處理廠未建成前,A區未能供應中水,且A區的污水,應需要由長期超負荷、且逾半污水未能經過二級處理的澳門半島黑沙環污水廠作處理,情況極不理想。因此,本會促請政府加快人工島污水處理廠及中水站的建造程序,避免澳門污水廠超負荷和未經生物處理污水的排放更為嚴重,影響本澳水質。

五、交通規劃及慢行系統設計:

「草案」規劃輕軌將作為A區的重要公共交通系統,全地底的輕軌走線本已增加建設成本,同時要做好防洪澇的設計,未來的維護成本亦將增加,當局有必要做好輕軌長遠的財務規劃。
「草案」規劃的對外連結通道,包括 A1連接橋、A2連接橋、A3連接橋、A-B區通道、第四通道、人工島連接橋等,以連接澳門半島、珠澳口岸人工島及氹仔路網。但「草案」並未提及以上跨區通道會否設置行人道,本會建議所有跨區通道都應設置安全的行人道,以完善步行系統。
另外,A1連接橋落成多年,但連接澳門半島的友誼圓形地行車天橋卻在2021年3月才動工,今年11月才落成啟用,原因是相關工程本應由工務部門設計,卻交由交通局負責,再交工務部門招標,這明顯是部門拉扯拖延。因此,本會促請政府日後在建造各連接橋時,應全盤考慮連接澳門半島、珠澳口岸人工島及氹仔路網的交通規劃,避免將工程「斬件」影響出現拖延問題,影響居民使用。
「草案」中的慢行系統規劃以休閒為主、通勤為輔,強調立體複合、便捷可達,無縫轉換,結合綠廊、街道及地下空間,在區內形成可無縫對接的立體慢行系統網路,便利於與周邊的地段及輕軌站點作串聯。「草案」(圖九)顯示濱海綠廊、中央綠廊及綠化廊道均包含步行道和單車徑,連通4個片區。本會認同有關規劃,但早前羅立文司長在施政辯論時表示, 「東區-2 沿岸邊一圈會有單車徑,但中間不會有。」本會希望保留現有的單車徑規劃,甚至可考慮在適合的空間增加更多步行道和單車徑,真正做到綠色出行。
另外,由於慢行系統由步行道、行人天橋、地下通道及單車徑構成,本會建議政府考慮無障礙上落設施,並於行人天橋及地下通道預留建築物的連接通道,無縫對接讓行人更便捷地到達目的地。

六、公共停車場規劃:

羅立文司長在介紹會表示,「東區-2 的路邊泊位很少,會設有室內停車場供車輛停泊,並設置相應的無障礙泊車位,約2萬多個泊車位,足夠滿足市民需求。」
由於東區-2 停車場泊位充裕,而該區主要為居住區,預計大部分居民仍然需要往東區-2 以外的地區上下班,若果大部分居民選擇自駕上下班,必定會令繁華時段的跨區道路大塞車。因此,本會建議政府制定停車場彈性收費,以較低的停車場收費吸引居民日間時間將私人車輛停泊於停車場,使用公交出行,減輕道路壓力。
此外,本會不認同A區的所有公共停車場均設置慢充的方向,因為公共停車場應重視流轉率。考慮澳門居民用車習慣,解決私人停車位安裝慢充,才是解決本澳電動車充電問題的主軸。公共停車場應該引入合適數量的中充、甚至快充,回應部分車主的臨時充電訴求才更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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