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滔議會發言紀錄 (2022/12/15)
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修改第2/2009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
首先,我是支持澳門是按照國家的要求,去制定一個整體國家安全觀。但必須要強調,正如司長在引介中所講,其實本身在2/2009號法律的,國家安全法生效以來,其實對本澳維護國家安全及社會公共秩序,都起了一個重要的促進作用。 尤其在澳門,以愛國愛澳為主流意見的一個社會環境當中,本人認為,其實我們國家安全法的修訂,是必須堅持不損害澳門基本法賦予澳門居民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尤其是批評及監督特區政府施政的權利,應以這個為原則的。 正如咨詢文本中強調,或者在法案內我們都看得到,其實所有的一些法律條文本身都是嚴格遵守基本法以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國際公約,以及澳門的相關法律法規的,所以其實我們好希望,在立法的過程當中,包括在細則性的討論等等,包括將來法律生效之後,去詳細去解說和宣傳推廣這個法律的時候, 亦必須要強調呢個原則。 我亦都相信,只要強調好呢個原則,法律是能夠保護到,我們的基本法等等的基本權利,這個國家安全法,先能夠得到最全面有效的落實。我相信這個目標是共同的,所以我好希望,政府在這方面能夠加強解說及宣傳,亦都是確保到這個法律的所有條文,所有的字眼,所有的解釋,都是能夠符合相關的我們的基本法,同埋相關的權利法律,包括自由、人權等權利的原則。 我相信只有社會真正明白法律的一些條文內容,才可以真正令我們成個國家安全法律,是得到在社會當中的認同以及真正有效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