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非高等公立教育及青年範疇特定職務的基本規定》法案;
林宇滔:
為何文件資訊暨公共關係中心等的主任,每月附加報酬是一百點,只有青年活動中心主任額外規定為八十點?
公校合併過程中,如何確保學校的運作、資源正常?
有否其他法律和資源調撥的問題需要解決?
點數的差距應該能表達校長的價值,立法的方向是建立合理的階梯
歐陽瑜:
公校合併相關法律修改已基本完成
青年活動中心工作相對單一 沿用80點附加報酬
公職的領導主管一直固定薪俸點,無考慮年資經驗
公校校長是進入教青局領導階層的起點。
龔志明:認為公校合併後特教資源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