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人收到多位市民反映政府驗車中心的預約一直處於「爆滿」狀態,其中一個案例是市民收到交通事務局通知,其輕型私家車需要在今年3月28日到4月13日期間完成驗車,在收到短訊通知後,事主隨即登錄交通事務局網站進行預約,但3月28日到4月13日期間的所有可驗車時段均顯示額滿,意味著他將未能在指定時間驗車,需額外再繳交逾期驗車費二千元。必須指出,這情況絕非個案,而是這數月內所有需要驗車的市民均面對同樣情況。
去年政府的驗車安排因為新冠疫情出現數次中斷,雖然當局有安排增開時段加班處理,但由於驗車線的能力及人手有限,根本無法清理積壓待檢驗的車輛,為應付按期檢驗車輛及因疫情延期檢驗車輛重疊的情況,當局曾放寬相關車輛的驗車日期,卻突然在近日縮短「檢驗寬限期」。
在交通事務局查詢驗車日期的網頁清楚指出:「檢驗結束日期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0日期間的非營業車輛可於2023年3月31日或之前進行檢驗」;「檢驗結束日期在2023年1月2日至3月31日的車輛,可選擇於2023年6月30日或之前進行檢驗」;雖然有不少市民仍反映,就算延長檢驗期,由於當局未有增加足夠的驗車能力,要預約到合適的驗車時段已十分困難,但更令人難理解的是,當局在仍未處理好之前延後驗車車輛難以預約的情況下,竟要求:「檢驗結束日期在2023年4月3日及之後的車輛,須按照原訂定之10日檢驗期內進行檢驗」,即時令到檢驗結束日期在4月3日及之後的車主,無法在限期內驗車。有車主表示,曾就無法預約驗車的事致電交通事務局,當局只著其多加留意網上預約系統之後會否釋出時段,否則只能在其最後驗車日直接到驗車中心排隊,但不會承諾是否能驗車!這反映當局對此情況完全知情,只是不作為及應對。甚至令車主質疑,當局根本有意逼使車主額外繳付二千元的逾期驗車費,做法完全違返公共行政的善意原則,相關官員應該問責!
為此,本人提出以下質詢:
一、考慮到去年大批需驗車的車輛仍未完成檢驗,且驗車中心未能提供足夠預約名額給按期檢驗車輛的情況下,檢驗結束日期在2023年4月3日及之後的車輛,幾乎無法在現時指定的期限內進行驗車,當局為何不繼續主動延長驗車期,又或通過增加額外的驗車能力解決問題?目前驗車中心的每日驗車情況如何?是否存有獲延期檢測車輛未進行檢驗的情況?當局有否預估當扣除應按期檢驗的車輛後,要多長時間才能完全消化因疫情延後驗車的車輛?倘若短期內未能消化已延期的驗車數量,考慮到公眾利益及公共安全等因素,當局會否投放資源增加驗車名額?
二、這次事件再次突顯本澳驗車中心的檢測能力已接近飽和,面對本澳車輛總數仍在上升,未來對政府驗車的需求只會有增無減,當局有否及早研究未來驗車工作是否全由政府負責,還是應作外判?若屬前者,當局有何實質的軟硬件及人資規劃,確保驗車能力能夠跟上?若屬後者,當局有何規劃展開相關工作?
三、除驗車問題外,不少市民亦反映交通事務局的部份行政手續預約期「爆滿」,也不能在現場輪候,導致如駕駛執照逾期多日仍未能及時辦理續期;當局於2022年6月取消了中華廣場服務專區,雖然部份業務已授權市政署兩個政府綜合服務點作代辦,但如駕駛執照服務、駕駛考試、車輛註冊等業務仍只能由交局馬交石服務專區獨力處理。在疫情放緩後,大批市民回澳辦理駕駛執照服務,亦有大批市民辦理國際駕駛執照,由於使用一戶通駕駛執照續期服務只接受衛生中心的體格檢驗結果,不接受其他醫療機構或診所的檢驗,目前衞生中心預約及輪候時間長,令不少市民只好放棄電子申請親臨辦理。為此當局有何實際短期措施緩解馬交石服務專區「爆滿」的情況,減少對市民的影響,以及減低前線的工作壓力?會否解決只有親臨現場櫃位才接受非政府醫療體檢證明的情況?
提交日期:2023.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