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報專欄:宇論滔滔2023年9月15日】
六歷史片區活化不應越俎代庖 博企投資應早公佈定參與機制
特區政府日前「終於」公佈原來政府對活化歷史片區早有鴻圖大計,並會與六大博企合作活化包括:福隆新街步行區、內港23及25號碼頭、新馬路及十月初五街一帶、媽閣塘片區、益隆炮竹廠片區及荔枝碗船廠片區等。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這些片區具相當豐富建築及歷史特色,所處地點對盤活舊區發展起關鍵作用,但同時存在規模大、活化條件不成熟難點,需要配合較大型和專業規劃,注入完善運作及經營模式,才能有效發展片區文旅價值;故政府宏觀期望通過六間企業,對大型項目具豐富營運經驗,亦運用自身資源優勢,組織專業團隊投入片區的規劃及活化,恢復舊區經濟活力。
博企活化不相關歷史片區真有效?
乍聽之下,由六大博企活化舊區,感覺上資源豐厚,人力物力不缺,似乎大有可為!但如果真正了解澳門活化舊區的真實狀況,這個鴻圖大計,確越俎代庖之嫌,更重要是由六大博企負責與其營運項目不太相關的片區,項目無論成功與失敗,似乎都難以有效發揮龍頭帶動龍身的作用,更有不少商界擔心,政府此舉只會令中小企的營商空間更狹窄,也難怪有社會意見形容,政府此舉與古代分封諸侯操作無異。
客觀而言,博企高效商業運作對活化舊區應會較政府高效,但關鍵是政府及博企在該區根本沒有實際可營運的空間及設施,單靠博企在公共街道搞活動就可活化全是私人物業的舊區,根本是緣木求魚,難以落實。要真正活化舊區,核心是政府對該區有整體的規劃、再配合公共街道和區域的活化美化,有了這些規劃配套後,就應交由市場主導,發揮市場的活力和創意吸引客流。但在實際執行上,礙於政出多門,加上舊區業權分散,法律法規的複雜和落後,導致本澳多個歷史片區難以實現活化。
政府部門搬離媽閣片區何不公開招標?
就以永利負責的福隆新街步行區為例,整條福隆新街及周邊多條街道不少物業業權都屬於十九世紀華人首富擁有的「集成堂」,由於業權屬後人集體擁有,故其對該區物業管理修繕並不積極,若無法與業權人有共識,政府及永利在該區根本無任何據點,單靠公共區域的部署美化或引入活動,只能實現街道或建築外觀的表面活化。又以美高梅負責活化媽閣一帶為例,政府表示將搬遷原有的海關民署等辦公樓方便整區活化,如果能夠實現,該區本身就是一個極具商機的活化項目,本身就應作公開招標。
必須指出,在外國不少地區,很多極具歷史價值的建築,除部分用作公共用途外,更多是用作商業用途,不單建築物得以完好保留,亦繼續發揮其使用價值。此外,由於法律和申請牌照程序複雜和高要求,要將歷史建築活化成食肆等需要准照的特色店舖幾乎是不可行,若政府始終不對歷史建築的牌照申請作出部分豁免或替代要求安排,活化歷史建築只會是空談。
活化成敗原因複雜 執行者非關鍵
故筆者一直認為,本澳要活化歷史片區,重點從來不是由誰執行推動,而是政府在法規及跨部門協調上實現拆牆鬆綁,在保護好歷史建築的前提下,令歷史建築得到真正有市場價值的活化利用,而非將所有歷史建築變成冰冷沉悶的博物館,這種活化才更可持續,亦更能讓歷史建築發揮引客分流、帶活整個片區的作用。
再者,政府表示期望通過六間企業對大型項目具豐富營運經驗,亦運用自身資源優勢,組織專業團隊投入片區的規劃及活化,恢復舊區經濟活力。願望雖好,但正如筆者前文分析,澳門歷史城區的活化成功與否,關鍵並非由誰執行,而是實現跨部門協調制訂和落實規劃,並要在保育的前提下,通過拆牆鬆綁過時的法律及牌照限制,讓歷史建築活化有更多可行性和實用性,無論是規劃或法律限制的權責,均只能由權責部門執行,博企充足的財力、人力和專業經驗根本並無用武之地!
規劃屬法定公權力 博企難代勞
又如屬今次六個活化歷史片區的荔枝碗船廠片區,翻查資料,工務局早在2011年已對路環船人街進行規劃研究,2017年亦對荔枝碗片區進行規劃,2018年文化局又將荔枝碗列入文遺清單,現時將荔枝碗歷史片區交由博企負責,到底是負責執行當年規劃?重新規劃?還是要確保工務局規劃符合文遺法要求?還是最後因為公權力涉及跨部門,博企只能在沒有整體規劃下粉飾片區就當活化?這些都是政府需要清晰交代!
更令筆者和本地中小企擔心的是,政府去年雖一再強調,新賭牌的競投條件是要六大博企未來十年投資逾千億,積極發展外國客源、投資非博彩項目,以及負上社會責任,包括支持本地中小企發展、支持本地產業多元等。但新賭牌運作大半年,開拓外地客源至今只聞樓梯響,雷聲大雨點小下未見成效,外地客源僅恢復疫情前的四分之一,本澳賭收客源九成以上仍來自內地及香港客源。
博企年度投資計劃無公開 中小企如何配合?
筆者今年初在立法會發言時已提醒,政府推動六大博企發展非博彩項目的同時,更應考慮相關項目非由博企自身團隊完全包辦,而是應將資源更好地帶動本澳各行業的中小企發展,發揮協同效應,這才能推動本澳經濟真正的多元和多層次發展。
根據批給合同規定,六大博企首年的投資計劃須於今年三月份內向政府提交落實附於批給合同的投資計劃的該年度具體投資項目執行方案供政府核准,但到今日政府除了六大歷史片區計劃的概念方案外,博企如何支持本地中小企發展產業多元的實質投資計劃,至今仍未見影踪!更吊詭是,根據批給合同,六大博企今年九月三十日前就要向政府提交擬在明年落實附於批給合同的投資計劃的具體項目執行方案,其內須最少載明擬於翌年執行的具體投資項目的內容、投資金額及實施時間,以供政府核准。但今年的投資計劃亦未對外公佈,且外界不知實際執行情況下,博企根本難以制訂一個符合實際需要的明年投資計劃。
非博彩項目投資體現博企業務多元 非經濟真正多元
必須指出,六大博企今年確實積極舉辦各類演唱會或娛樂活動,但大部分是博企團隊由頭到尾包辦,本地中小企難以受惠,加上今年開始,大量原本由政府負責的活動,均改為由政府與博企合辦,活動更多由博企團隊自行策劃及執行,故有中小企向筆者埋怨,新博彩法下的產業多元是體現在六大博企自身業務更多元,而非推動本澳整體經濟及中小企業務更多元。現時政府正式宣佈六大歷史片區的計劃由六大博企負責,中小企一方面質疑由博企執行政府制訂的計劃,唯一得益是政府部門工作量減少,由於制訂計劃的部門未有與社區商界充分溝通,計劃只會雷聲大雨點小難有實效,更擔心博企業務「更多元」令中小企的生存空間更為狹窄,本澳經濟更單一。
筆者在此再提醒特區政府,歷史片區的項目的活化,博企可以提供資金上的協助,但絕對不應越俎代庖由博企負責發展非其項目內或周邊的非博彩項目策劃運作,否則這與本身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的目標根本背道而馳,甚至會進一步扼殺中小企的生存空間。政府亦應盡早及每年定期公佈六大博企年度具體投資項目執行方案,讓有意參與的本地團隊和中小企及早做好準備和部署,並向六大博企明確,落實非博彩項目的投資時不應由其屬下團隊全部包辦,更應按照博彩法的企業社會責任要求,建立合適機制及平台,透過公平透明的機制,讓本地團隊及中小企能夠全面、多維度地參與六大博企的非博彩項目的投資和發展,讓博企的非博彩投資發揮更大的協同及乘數效應。
□ 立法議員、傳新澳門協會副會長 林宇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