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屆政府電信政策悉數落空 電信人才凋零空談產業多元
澳門電信業一早在2011年已「全面」開放,但政府不單未有把握2011年固網開放的契機落實「特許資產(CTM專營權完結後應歸於政府的公共電訊網絡及設施)」的公平使用,且接連在2016年的「特許資產」管理的中期檢討,都未有認真處理,由於特許資產未能公平使用窒礙行業的公平發展,令本澳電信行業未能迎合過去十多年的智能手機高速發展期得到多元全面的發展。
特首上任即巡視 施政承諾卻變空頭支票
特首賀一誠剛上任後不到兩星期,就已率先巡視郵電局,明確要求「加快推行5G網絡服務」,且在其首份2020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加強5G 網絡、數據中心等新型基建,致力建設世界領先的新型智慧化特區,打造數字澳門。」同年運輸工務司施政方針亦明確表示,郵電局會完成草擬《電信網絡及服務匯流制度》(下簡稱《新電信法》)和《無線電通訊制度》, 並推動進入立法程序。也將檢討涉及「特許資產」公平使用的《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下簡稱《特許合同》)。特首的高調行動及電信法律制度的立法改革等,都曾令長年發展失方向的電信業,似乎看見一點發展的曙光。
但好景不常,今屆政府未有在2021年《特許合同》到期時認真處理「特許資產」公平使用的問題,反而又在2021年12月1 日「先斬後奏」以《特許合同》方式再與CTM以「1+1」的方式續約2年,令「特許資產」從2011年電信市場全面開放至今十一年,仍維持CTM的獨家使用,令行業難有健康生態發展。
「特許資產」管理年底到期繼續獨家使用?
隨著「1+1」合約今年底到期,目前僅剩不到三個月的時間根本難以將特許資產的管理易手,幾乎可以肯定「特許資產」將會繼續被獨家使用下去,這與特首上任初強調推動電信業發展,打造數字澳門的施政承諾,形成極大的反差!但醜婦終需見家翁,年底到期的「特許資產」會以何種方式處理,政府有責任向社會、業界作清晰的交代!
如前文所述,今屆政府上任初的電信承諾幾乎全部跳票,唯一落實的就是在去年底發出兩個5G牌照,但原有四家流動電信商僅得兩家參與投牌(政府規定只可由現有營運商投牌),現有電信業者不投5G牌實在有違市場常理,但卻印證業界用實際行動反映澳門電信政策的失敗!
必須指出,隨著電信業務的多元發展,以及服務的日新月異,目前本澳包括互聯網、固網、3G、4G及5G,甚至有線電視等,均需獨立發牌或建網絡方可向公眾提供服務的方式早已不合時宜,故政府早在2013年提出未來電信牌照會朝「匯流」或「三網合一」方向發放;2019年政府就電信網絡及服務匯流牌照正式諮詢業界,並提出將「匯流牌」分為基礎網絡及服務兩牌照,前者負責建網及基站,後者提供各類電訊服務,只要有服務牌照,營運商就可經營所有電信服務(包括互聯網、固網、3G、4G及5G,甚至有線電視等),以符合電信服務發展越趨多元化的需要。
匯流牌講足十年 立法仍不見踪影!
2020年運輸工務司施政方針亦早已明確表示,郵電局會完成草擬《電信網絡及服務匯流制度》(下簡稱《新電信法》)和《無線電通訊制度》, 並推動進入立法程序,也將檢討《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中期檢討公證合同的附錄合同》(下簡稱《特許合同》)。從而確保電信特許資產能夠讓不同業者真正公平使用,同時讓業界能夠做好投資規劃及準備,為本澳電信業長遠健康發展打好基礎,通過良性和有效的市場競爭,令本澳電信業健康發展,讓用戶能夠享受優質、穩定和價廉的電信服務。
在電視服務方面,澳門公共天線公司業界代表(下簡稱「公天」)和澳門基本電視頻道有限公司(下簡稱「全資公司」)在2014年4月16日簽署的協議中提到「由於技術配套及發牌機制需時確立,政府預計2至3年後才發出牌照經營電視服務」,但距今接近十年,技術配套及發牌機制仍未有落實,基本電視頻道接收的支援服務的批給即將於2024年4月到期。而政府於2019年與澳門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簽署的《收費電視地面服務批給合同續期公證合同的補充合同》也同樣在2024年4月屆滿,合同中的第三條第二項指出「在批給期限屆滿時,承批人須將批給資產,在無任何負擔或責任,並且處於良好運作狀態下,移交給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曾在2022年施政方針提及,由於特區政府現正討論《電信法》草案,預期《收費電視地面服務批給合同續期公證合同》或未可於年內過渡至匯流牌照,將因應《電信法》的立法進度適時對牌照的過渡事宜作跟進。
21年底突將電信政策直判顧問研究 至今未公佈結果?
但在未有向公眾交待下,特區政府在2021年底突然將「澳門電信發展和改革規劃」顧問服務直判給南京郵電大學,內容包括「5G牌照的發牌工作」、「本澳電信市場發展的研究報告」,以及「對電信特許資產管理作出建議」等,並在回覆本人質詢時表示:「預計於2023年上半年將有整體研究成果。特區政府將按此作詳細分析,並作為制訂電信政策的參考」。但至2023年十月,上述研究成果仍未有任何消息公布。
為此,筆者就上述進度,以及《特許合同》年底到期後,「特許資產」如何能公平使用?《新電信法》的制訂進度如何?何時才能公佈「匯流牌照」發牌時間表?《收費電視合同》若未能過渡至「匯流牌照」時應如何處理?以及當局與有線電視公司的批給資產移交流程為何?等質詢政府。惟政府僅以五十五字回覆:「有關未來電信業的發展,包括《電信法》及各電信批給合同等的事宜,特區政府正進行內部討論,倘有具體消息將適時公佈。」
政府擺爛研而不決 電信業人才齊陪葬?
此回應不單突顯政府部門唔做唔錯,少做少錯的官僚心態,更是宣告澳門電信未來發展的死刑,難怪有電信業的前輩向筆者慨嘆,回歸廿多年,特區政府從未真正落實電信業的全面開放,失敗的電信政策親手將一個本來機遇處處的電信業發展空間全面扼殺,隨著他們這代電信業人士老去,無前景的行業未來勢必更難有人入去,澳門電信業人才將會無以為繼,產業只會更單一!
□ 立法議員、傳新澳門協會副會長 林宇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