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轉載】澳門日報(2023-12-13)
私家車基本泊滿 重型車位零使用 戶外車場冰火兩極
“浪費地皮!””重型車一個位都冇人泊””冇旅遊巴泊,不如考慮轉做畀私家車同電單車泊。”位於氹仔的全澳首個戶外公共停車場”柯維納馬路戶外公共停車場”前日起正式開放使用,共提供四十一個輕型汽車及十七個重型汽車泊位。惟網民近兩日發現,該露天停車場私家車位基本泊滿,但重型車位空空如也,對比強烈,引發討論。
法例配合戶外車場
《公共泊車服務制度》八月一日生效,法律重新定義”公共停車場”的概念為可以是在”建築物”或”土地”,加上與法律同步推出的補充行政法規,訂定更靈活的泊車費用支付方式,為政府設置”戶外收費公共停車場”創設條件。法律生效後,交通事務局隨即選擇氹仔柯維納馬路與廣東大馬路交界中央分隔帶的原重型汽車停泊區,重新規劃為首個戶外收費公共停車場,提供輕型汽車和重型車泊位。
柯維納馬路戶外公共停車場前日上午十時起開放使用,不設月票,按時收費。輕型汽車日間(上午八時至晚上八時前)每小時或不足一小時八元,夜間(晚上八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前)四元;重型汽車日間每小時或不足一小時十元,夜間五元。
寧泊外圍亦不進場
該個戶外公共停車場開放首兩天,十七個重型汽車泊位”無車問津”。昨日下午現場所見,旅遊巴即使停泊在停車場外圍亦不進場,重型車泊位長期使用率為〇。
倡改私家車摩托位
議員林宇滔表示,屬於輕軌公司的柯維納馬路交通樞紐本已設有地下重型車停車場,使用率長期偏低,現時上蓋的戶外公共停車場又設重型車泊位,明顯是浪費及重複建設。柯維納馬路交通樞紐初時承諾有私家車及電單車泊位,但最終消失了。設計不僅失敗,更無法回應該區的泊車訴求。建議當局將戶外公共停車場的重型車泊位改回私家車及電單車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