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回應經屋售價飈升七成 指廉署報告未顧用者角度 理順經屋售價免房屋5階梯出問題【新聞轉載】

【新聞轉載】市民日報 (2024-05-08)
未回應經屋售價飈升七成 指廉署報告未顧用者角度
理順經屋售價免房屋5階梯出問題
早前有2019年經屋申請家團代表在傳新澳門協會陪同下到廉政公署遞信,希望廉署就經屋售價展開合法性及合理性的調查。廉署前日公布調查結果,認為符合《舊經屋法》關於售價的法律規定。立法議員、傳新澳門協會副會長林宇滔表示,非常遺憾廉署只一再重申政府的自由裁量權,卻一直沒有回應2019年經屋售價大幅增加逾七成的問題,完全沒有從使用者的角度考慮居民購買能力狀況。他期望政府好好處理有關問題,倘不更改有關經屋售價,未來的定價仍然採用現時的標準,憂慮橫琴新街坊、新城A區經屋等都會「爛尾」,令今屆政府提出的房屋5個階梯政策都出問題。
林宇滔表示,一直尊重廉署的調查權,因廉署在行政申訴方面對澳門的善治非常重要,但他對是次專案調查報告表示非常可惜及遺憾;形容是次調查報告「如果遮住個標題,以為係收到房屋局對我質詢嘅回覆」。
有違公屋政策助弱勢家團優先上樓
他說,申請2019年經屋的居民,當年按17,680元的收入下限作為能否上樓標準,且是由申請開始計算,不可能因為政府的效率和拖延問題,改以最新的19,270元收入下限計算所謂負擔能力;而所謂負擔能力絕對不應只以兩人家庭的最低收入下限計算,因為根據「2019經屋法」規定,當年是按分組排序計算,家團當中有長者或者有殘疾人士都會優先排序,相關家團各方面的能力都會更差,廉署報告亦沒有解釋相關問題。他更指,房屋局今年1月31日晚上8時公布2019年經屋售價,其後居民就經屋售價問題遞信後,房屋局至4月8日才作出解釋,亦已經違反廉署報告當中提到公布價格的同時要解釋訂價的原因。
林宇滔強調,更重要的是,2019年至今私樓價格大跌,惟政府出售的2019年經屋售價竟比上一期經屋大幅增加逾七成,即使調升家團收入下限,但收入上限沒有調升的時候,家團購買樓宇的能力是否可以提高七成?廉署由始至終只表示政府有裁量權,卻一直沒有回應2019年經屋售價大幅增加逾七成的問題,而且符合購買經屋的家團是政府定義的弱勢群體,包括長者和殘疾人士優先上樓,如果仍然視為合法合理,根本完全沒有從使用者的角度考慮居民購買能力狀況,他反問此舉是否合適的公共房屋政策,是否特區政府允許的房屋政策?
裁量權須符善意適度原則非官僚化
他坦言:「係人都知政府有裁量權啦,但係政府嘅裁量權必須根據《行政程序法典》行使」。他指《行政程序法典》第二章很清晰提到合法性原則、謀求公共利益的原則,保護居民權益的原則、平等原則、適度原則、善意原則、公正無私的原則,亦要求行政當局非官僚化及要有效率的原則等等;他慨嘆非常可惜廉署的調查報告只強調行政當局的裁量權,而沒有提醒行政當局行使裁量權的時候要遵守的原則。
此外,林宇滔指出:正在立法會細則性審議的《經屋及夾屋的樓宇獨立單位的移轉制度》法案,政府通過有關方式處理經屋及夾屋,本身就不應有溢價金的計算,不論2019、2021、2023年,澳門所有經屋都是賺錢的項目,而且會提供相應的公共設施。林宇滔引述居民向他表達,如果政府不更改有關經屋售價,之後的定價仍然用現時標準,包括橫琴新街坊、新城A區經屋、夾屋,全部都會「爛尾」,令今屆政府提出的房屋5個階梯政策都出問題。
林宇滔提到,將會與遞信的居民商討,包括以其他措施手段,爭取新城A區B4、B9、B10地段經屋售價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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