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交代大三巴牌坊跌石事故及對世遺的監管機制

#林宇滔書面質詢

促交代大三巴牌坊跌石事故及對世遺的監管機制

今年6月12日下午的一場雷雨期間,本澳著名地標、世遺景點-大三巴牌坊立面前被發現有石塊跌落。據傳媒報導,事發後保安員拉起封條禁止遊人進入,並打開側門讓正在參觀人士離開,隨即暫停開放參觀。現場有人員按當局要求撿走地上兩石塊及一堆碎石存放。直至傍晚牌坊正門地上仍遺有細微石碎,而當日晚上文化局已宣佈大三巴牌坊於翌日重新對外開放。

當日文化局解釋,已即時派員到現場檢查,並使用無人機採集數據,分析比對以往的監測狀況及航拍數據,調查石塊墜下的位置及成因,並會調動世遺監測中心的數據,了解有否異常狀況,但仍未能確定是否雷撃所致,有調查結果會統一對外公佈。文化局亦強調,持續對大三巴牌坊結構進行儀器監測,並定期保養維護,大三巴遺址保護狀況一直處於安全良好狀態。

澳門世界遺產監測中心於2022年11月正式揭幕投入運作,翻查傳媒報導,監測中心共設置170多個儀器監測,每日透過監測儀器自動化傳送數據及人工採集數據;監測中心預警平台分為1至4個級別,4級預警代表有輕微影響情況,而1級則是最需要關注及跟進。當時文化局解釋,出現較多的是4級預警提示,主要是因為車輛或者下雨使到建築物有震動,提醒需檢視世遺建築。

澳門歷史城區作為世界遺產,每一個組成部份都十分重要,政府有責任做好監督管理,確保每一個歷史文物的安全,但本澳過往亦不時發生歷史文物受人為或自然災害而損毀。例如媽閣廟火災、亞婆井6號建築物倒塌、盧家大屋塌牆、聖奧斯定教堂塌頂等,令本澳珍貴的歷史文物建築受到破壞。第4/2024號行政法規《“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已於今年6月1日生效,對歷史建築物的修復、風險管理及監測等均有所規定,政府更要儘好應有責任,尤其在政府近年不斷強調歷史建築物權利人責任的情況下,更應發揮牽頭示範的作用,防止歷史文物受到破壞。

為此,本人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據傳媒報導,在發現大三巴牌坊有石塊跌落後,現場有人員撿走石塊及部分碎石,而直至當日傍晚地上仍遺有細微石碎。當局為何在沒有仔細記錄事發時大三巴的現場環境,及測量碎石跌落位置、數量及大小等情況下便快速清理現場,有關做法是否符合世遺管理的標準程序?當局曾表示世界遺產監測中心的儀器可監測到車輛經過或者下雨引致的建築物震動,當日監測中心的預警平台有否發揮正常效用;如有,監測中心理應即時有數據得知石塊跌落的事發時間、位置及基本原因,為何當局未有即時公佈有關資訊,以及未能即時判斷是否因雷擊所致?除了監測中心,有沒有其他儀器例如閉路電視等監測到石塊跌落的情況?

二、根據《“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第十五條,就可能威脅第三條第三款所指的歷史建築物(22處歷史建築物包括大三巴牌坊)的颱風及暴雨等自然災害,文化局應按實際情況提出預防措施,當局有何具體的預防措施、應變措施和通報機制?對於大三巴跌落的石塊和碎石,當局如何按照「管理計劃」第十一條建築修復準則處理?當局會否對大三巴牌坊進行詳細的全面檢查,並按照「管理計劃」第十一條的監測要求,確保其結構安全及公眾安全,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三、根據世界遺產中心網站1,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UNESCO)多年來一直要求本澳提交多個報告及發展規劃,本澳目前有哪些文件仍未提交,未提交的原因為何?《“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有否按照UNESCO要求向諮詢機構提交?

(提交日期:202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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