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億戶外表演區20日極速上馬 林宇滔批政府「先斬後奏」透明度低

#新聞轉載]捷報(2024/7/8)

近億戶外表演區20日極速上馬
林宇滔批政府「先斬後奏」透明度低

因應今年1月20日及21日,有韓團在氹仔運動場舉辦大型戶外演唱會,引發一系列噪音和交通管制投訴,過後氹仔運動場草地損毀嚴重。在今年6月17日,文化局透過新聞稿方式公布,將選址路氹一片面積達9.4萬平方米的國有土地,臨時用作「澳門戶外表演區」,表演區位於機場大馬路及網球路交界、場地北迎網球路、東北面為機場大馬路,預計容納觀眾人數約為5萬人,有關表演區的建設,將為未來本澳舉辦大型戶外演出活動創設優良條件,吸引國際級水平的演出落戶澳門。

6月18日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接受傳媒訪問時更透露臨時用作「澳門戶外表演區」,計劃於今年底舉辦活動試運行,爭取在2025年首兩個月內舉行首場表演。她指出,臨時「澳門戶外表演區」現正處於籌備階段,將首先進行基礎建設,包括土地平整、設置座位等基本設施及配套。至於搭建舞台等表演設施,屆時會由各活動主辦方負責。

戶外表演區相關工程均採邀請標

不過相隔不到20日,公共建設局網頁在「工程項目」中顯示,已就「澳門戶外表演區」建造工程詢價招標,6間被邀公司全部回標,造價介乎8,478萬至1.13億元,工期最長107個工作天。工程主要建造鋼筋混凝土地台、配套機電系統及排水設施,將於場内設置移動式功能房間,如洗手間、活動團隊辦公室及休息室等,表演區中心位置布置為觀眾區,西面布置為入場輪候區(安檢),北面布置為舞台/後勤區,南面布置為疏散緩衝區。開標日期為7月5日,6間被邀公司分別是:德發建業工程有限公司、長江建築有限公司、成龍工程有限公司、建鵬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得寶國際有限公司、新基業工程有限公司。

公建局網頁更顯示,早在今年4月8日,公建局已就「澳門戶外表演區建造工程–平整工程」進行詢價招標,相關工程亦是透過邀請標方式,邀請長江建築有限公司、德發建業工程有限公司、成龍工程有限公司、新基業工程有限公司4間公司投標,工程價格由196萬至516萬元,工期50日。最終新基業工程有限公司以196萬元標價獲判給工程。「澳門戶外表演區建造工程–平整工程 2」同樣是採用詢價招標,再邀請上述4間公司投標,工程於6月13日開標,標價為87萬至117萬元,最終由德發建業工程有限公司獲標,判給價為87.5萬元。「澳門戶外表演區建造工程 – 編制計劃」獲判給實體為乘風土木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判給價為228萬元,判給方式和判出時間不詳。

政府先斬後奏公眾監督權被削弱

臨時性質的「澳門戶外表演區」項目由政府正式公布選址至已開標不足20日,項目極速上馬,林宇滔直言,事件反映政府使用土地的公開透明度不足,項目20日已開標,顯示政府內部早已有規劃和定案,只是一直沒公布,政府有使用土地的權利,但與公眾溝通差。事實上在2月韓團演唱會事件後,坊間早有傳言選址在上葡京側空地,反映「當時政府已行緊所有程序但唔公布。」令人覺得政府是「先斬後奏」,他並質疑,一般項目「緊急」、技術困難方會採用邀請標,且相關造價亦超過澳門元1,500萬元,按「採購法」是需要公開招標,當局做法很有問題,很多工程和服務採購趨向不公開透明,難免令人質疑私相授授。

此外,至今當局亦未有公布該戶外表演區未來管理和申請使用、收費等,促請政府盡快向社會交代說明。

政府土地使用不公開透明早有「前科」,林宇滔提到,現行《土地法》規定,批地必須公開招標,若有例外豁免情況,如有利於特區社會發展的公共利益;旨在興建主要屬居住用途且僅供公共行政當局現職或退休人員使用的樓宇之批給等,可豁免公開招標,則需公示。不過,早在2016年,曾有8個獲豁免公開招標的批地申請個案均是「靜靜雞」公示,其間無新聞稿、無公告,15天後工務局便刪除資料,當中有4幅土地申請用作住宅用途,1幅申請住宅及商業用途,其餘3幅申請用作配電站。林宇滔批評,公示無聲無息、資料「玩快閃」,違反公開、透明、保障公眾知情權的法律精神,他促當局改善行政程序,保留資料。

林宇滔又提到,按《土地法》,現時政府需把土地及其上的經屋批給房屋局,再由房屋局出售單位,房屋局需按政府批出的土地合同發展相關土地,社會公眾完全能掌握土地發展周期和進行監督,惟近年公眾只能透過經屋工程的批給消息,方知道相關土地的使用情況,視法律如無物,公眾監督權被削弱;他形容「批給消息與公眾掌握的消息是兩回事」,等同公共工程已進入採購程序公眾才得消息。有很多土地的使用,政府都不是按土地正常使用程序,例如政府利用文化中心對開閒置地建政府辨公大樓,以及金蓮花廣場附近外港新填海區近友誼大馬路的6K地段建政府辦公大樓等,令人覺得「政府使用土地係唔使同公眾交代」。

政府不作為是最大的浪費

工務局發出新聞稿強調,未利用的「國有土地」非閒置土地,林宇滔對此表示不認同,「閒置地」是上屆政府工務局局長的說法,相關土地過去因私人發展商未有按規劃利用而長期閒置,到政府收回變成「國有土地」,性質沒變,由私人閒置變成政府閒置。他認同有土地未有長遠規劃,或有土地未有被利用是合理,惟並非現時政府這種長期丟空的處理手法。

公眾對政府土地性質、政府如何使用應有知情權,林宇滔以香港為例,香港地政總署定期列出公開的土地儲備表《供申請售賣土地一覽表》,即是俗稱「勾地表」。有意買官地的公眾人士,包括地產發展商,可向地政總署提出申請「勾地」,地政總署再進行公開競投。該制度確保土地儲備得到靈活的流通,但澳門只是長期閒置。

林宇滔認為,「浪費是最大的貪污」,參考新加坡的做法,當地把未被利用的國有土地直接簡單綠化便開放予公眾使用,只是在相關土地前標示是國有土地,澳門特區政府的做法則是用圍欄把「國有土地」圈起來丟空,居民享受不到。現行「土地法」有土地臨時佔用制度,但政府無論面對私人或公共部門,態度是「可以不批就不批」,他謂:「對羅司嚟講,最好啲地可以擺多10年,乜都唔做就最好。」

他又舉例,英皇酒店旁兩幅土地收回後長期閒置,土地上積累大量垃圾和積水,積水深如水池,居民多番投訴無果,且該地段近澳門商業大馬路一側之行人路原先路面寬度僅有1米左右,行人無法並排而行,該段行人路與地段相鄰的友邦廣場及南灣壹號對出之行人路並不連貫,且區內長期缺乏泊車位,他曾就此事向當局反映,相關部門回覆「無錢整」,他批評:「政府有錢掘路但無錢整路」,當局說法沒有說服力,只是不肯回應市民訴求,以致出現土地資源長期被浪費閒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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