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解釋重複開挖的原因及改善掘路工程相關安排

促解釋重複開挖的原因及改善掘路工程相關安排

本澳掘路工程多、時間長、安排混亂以及經常重複開挖等問題,早已令居民怨聲載道。例如今年5月4至22日卑第巷風順堂街及周邊道路,市政署進行重整人行道及重鋪路面工程,並合併自來水公司鋪設水管及新大廈接駁街渠工程,原本預計卑第巷於5月6至20日實施封閉交通,卻因為出現路陷情況,導致施工進度受影響,令封閉交通措施延至5月22日中午。工程過後不足兩個月,卑第巷再次於7月6至8日封路進行工程,據現場臨時指示牌指是「緊急維修下水道」,交通局的新聞稿亦表示是「路下部分舊式石板渠出現滲漏」。居民質疑同一路段短時間重複開挖擾民,政府卻從未解釋原因。

臨近暑假,更是本澳掘路工程的高峰期。交通事務局公佈,今年暑假期間全澳重點工程合共24項,包括多項涉及學校周邊的道路優化及管道鋪設工程,當中配合澳門大橋及黑沙環P地段大型項目主體工程陸續完工,需接續開展路網連接及管道鋪設工程。由於該區是目前澳門連接新城A區及港珠澳人工島唯一通道,原本交通承載力早已超出負荷,暑假期間的工程項目更涉及區內多條主要幹道,預料黑沙環區一帶的交通狀況將更複雜及繁忙,成為交通重災區。

必要的道路工程是無可避免的,相關部門應盡量令同一路段的各項工程合併進行,減少道路重複開挖,更應確保每次開挖必須處理好該路段的所有問題。去年當局在回覆本人書面質詢的時候表示,現時「道路工程管理統一平台」已可統一申請臨時交通措施及施工准照(包括年度及非年度工程),由市政署及交通局統籌各項道路工程,申請者雖然可以透過平台查詢審批進度,但有參與者反映,各政府部門及公共事業機構根本無法得知各範疇的短中長期工程計劃,在提交申請時只是被動地將同一地點的道路工程合併,未能前瞻、有系統地整合和減少道路開挖,是澳門今日「掘路停不了」的根源!

不少駕駛者亦經常反映工程期間交通安排混亂,例如臨時指示牌(俗稱大黃牌)的資訊內容,根本不利駕駛者在行車時在短時間內快速理解交通狀況。根據《道路工程施工交通管制與安全設施手冊》,「因施工原因,改道後可能需要向駕駛者提供較多的資訊或加強道路訊息的發佈,一般標誌牌可能不足以表達,此情況下可以適當地使用臨時指示牌。」根據手冊的參考樣式,一般只有地點或街道名稱、路線及交通標誌,簡潔清晰的圖示已足夠令駕駛者理解交通狀況。但近年本澳的臨時指示牌內容越來越複雜,文字亦越來越多,部分甚至更加上照片,過多的資訊內容反而令駕駛者混淆。在改道安排方面,部分工程亦未有提早指示行車道限制的路線方向,令駕駛者難以適從。

為此,本人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卑第巷兩個月內兩次重複開挖進行道路工程,雖然當局解釋第二次工程是因路下部分舊式石板渠出現滲漏,卻未解釋滲漏的原因,若是因為早前工程而損毀,當局的驗收程序是否存在瑕疵,責任方誰屬;若是滲漏的原因是下水道正常老化,當局為何未有及早發現並在第一次進行工程時一併維修?當局會否檢討有關情況,公開交代詳細原因及改善措施,避免道路短期再次開挖的情況再次發生?政府曾在2020年提出考慮制訂行政法規,規範公共道路工程施工,對工期控制不嚴格及工程質量差的承建商處以罰款,有關進度為何;如不立法,政府有何措施規範公共道路工程?

二、現時「道路工程管理統一平台」可統一申請臨時交通措施及施工准照,由市政署及交通局統籌各項道路工程,實際上最終決定及統籌的部門是市政署還是交通局?有參與者反映,各政府部門及公共事業機構因無法得知各範疇的短中長期工程計劃,只能被動地由統籌部門將同一地點的道路工程合併,未能前瞻、有系統地主動配合開挖計劃提出進行非緊急工程,令有潛在問題的地下管線往往到拖無可拖的地步才進行緊急維修工程,當局會否進一步改善「道路工程管理統一平台」,例如在平台公開各政府部門及公共事業機構提交的計劃及申請,讓所有協調小組成員得知計劃,主動配合開挖計劃提出有需要的工程,進一步整合工程和減少道路開挖?為提高透明度及公眾資訊權利,當局會否設置公開平台統一發佈工程的基本資訊,例如工程地點、進度及工程期等,讓公眾查閱及監督?

三、不少駕駛者經常反映工程期間交通安排混亂,例如臨時指示牌(俗稱大黃牌)的資訊內容過多及太複雜,不利駕駛者在行車時在短時間內快速理解交通狀況;或在改道安排方面,部分工程亦未有提早指示行車道限制的路線方向令駕駛者難以適從,當局有否認真監督及檢視各道路工程,以確保交通安全暢順及方便駕駛者為首要目的,設置適合的現場指示?有何實際標準?當局有否因應不同工程及地點的現場交通標示提供專業建議?

(提交日期: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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