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費是最大的貪污-公共停車定價管理就是經典!   

【訊報專欄:#宇論滔滔 2024年8月23日】

浪費是最大的貪污-公共停車定價管理就是經典!

日前政府公佈《東北大馬路長者公寓公共停車場規章》,長者公寓三層地庫停車場,共345個私家車泊位以及134個電單車泊位。其收費標準為私家車位日間每小時收費8元,夜間4元;電單車日間每小時收費3元,夜間1.5元。而只有一街之隔的污水處理站停車場,收費標準為私家車位日間每小時收費6元,夜間3元;電單車日間每小時收費2元,夜間1元。

新停車場不解釋已加價八元起跳

值得留意,長者公寓公共停車場的泊車收費,對比一街之隔、距離約130米的污水處理站停車場以及同區的公共停車場收費更高,甚至被公眾批評政府在經濟不景下帶頭加價推升私人車位租金,但當局對今次定價根本完全沒有任何解釋,為此筆者早前已質詢政府,要求交代根據甚麼原則及理據而訂定長者公寓公共停車場的收費標準?早前啟用的柯維納馬路戶外公共停車場、澳門協和醫院公共停車場以及公共衛生專科大樓公共停車場,私家車位均統一定價早八晚四,與絕大部分公共停車場的收費不一,其定價的邏輯及科學理據是甚麼?

其實,早在去年十月,交通事務局曾突然宣佈調升7個使用率較高的公共停車場收費逾三成,包括:青茂口岸、南灣栢湖、栢威、華士古、青葱大廈、栢蕙以及宋玉生廣場停車場。其中,青茂口岸停車場計劃於11月調整收費,輕型汽車日間(朝八至晚八)每小時10元,夜間8元;摩托車日間每小時4元,夜間3元。其餘六個停車場則計劃於12月調整,輕型汽車日間(朝八至晚八)每小時8元,夜間4元;摩托車日間每小時3元,夜間1.5元,相關停車場月票價格亦會調至(汽車固定)3,000元、(汽車非固定)2,100元及(電單車非固定)600元,原為2300元、1600元及400元。

加價理由站不住腳偷偷加青茂?

交局當時聲稱的理由是:提高公共停車場的車位流動性,鼓勵駕駛者分流使用泊車率較低的公共停車場,加大繁忙時段停車場的流轉率,讓公眾能更公平地使用有限的公共泊車資源等。

但事實上,根據交通局資料,當時全澳62個公共停車場之中私家車平均泊車率達八成以上的有17個,但涉及是次調整收費的只有4個(青葱、栢威、栢蕙及華士古),宋玉生廣場停車場甚至只有38%。因此當局所指相關停車場「一直維持高水平泊車率」的說法明顯理據不足,居民普遍批評決策不科學,為加價而加價。在坊間強烈反對加價計劃的聲音下,最終政府竟在不置可否,又不作公開宣佈下,「偷偷地」調升了青茂口岸停車場的收費,而其餘6個停車場至今仍未調整收費,更從未公佈計劃到底是延遲執行還是擱置。
柯維納地下重型車泊車率近零戶外竟重複建設?

自始政府開放的公共停車場,包括2023年12月的柯維納馬路戶外公共停車場和澳門協和醫院公共停車場,今年3月的公共衛生專科大樓公共停車場,以及最新的長者公寓公共停車場,不論地點所在區域及實際使用率,由啟用起均以私家車早八晚四定價,較原有一般公共停車場收費為高,但政府從未解釋其定價的邏輯及科學理據。再者,新公共停車場的電單車泊車收費比過去上升50%,現時有電單車泊位的公共停車場共53個,當中平均泊車率達八成以上的僅4個,不足五成的達41個,公共停車場的電單車泊車率普遍偏低。

另外,柯維納馬路戶外公共停車場去年12月啟用初期提供41個私家車及17個重型汽車泊車位,5個月後調整為61個私家車及10個重型汽車泊車位,根據交通局的最新數據,該停車場7月的私家車平均泊車率達79%,但重型汽車泊平均泊車率僅10%。而且附近的柯維納馬路交通樞紐重型客車停車場由開放至今兩年多,使用率一直極低(接近零)。根據輕軌公司的財務報表及營運報告,2022年5月4日開放柯維納馬路交通樞紐重型客車停車場,2022年12月3日開放媽閣交通樞紐的輕型車輛及電單車停車場,而輕軌公司2022年的停車場收入為53,916元,以停車場開放時間計算,雖然平均每月的收入為6,740元左右,但以使用率來看,相信大部分收入來自私家車及電單車的泊車收費。再者,全澳公共停車場之中有4個設重型汽車泊位(共742個泊位),不計栢港停車場的月票位,泊車率僅8至18%,付費使用率極低。

公共停車場有位無人泊、有人無位泊?

上述數據反映,交通局管理的公共停車場管理及其定價,根本毫無原則可言,且其定價亦完全脫離實際,導致不少公共停車場「有位無人泊、有人無位泊」。事實上,社會各界和筆者均曾多次要求政府明確交代公共停車場的定價標準以及參考科學數據完善收費機制,但交通局多次以2023年10月20日的新聞稿回覆,並未正面回應議員的質詢。僅指現時公共停車場已劃分日夜時段收費,暫未考慮推出其他收費時段的安排,但以下環街市及水上街市由市政署管理的停車場為例,已不是單純劃分日夜時段,而是有考慮加大繁忙時段停車場的流轉率而調整收費。

更重要是,筆者一直認為,本澳不同停車場有不同特性,例如住宅區停車場一般晚間或假期泊車率較高,日間泊車率較低,商業區則相反,一般只有工作日的上班時間泊車率高,其餘時間較空閒,也有部分公共停車場屬商住混合區,各段時間泊車率均相若,也有部分因為地點問題,整體泊車率偏低,政府大可因應這些停車場的特點,只要保證停車場有流動率(即基本任何時候都可泊車)和使用率(如泊車率不應低過八成)兩個標準,訂定停車場的不同時段收費,這樣才可將公共資源價值達至最大,簡單而言實現泊車路外化之餘,也可增加政府收入。

泊車訂價應平衡公共政策、使用率及公帑

事實上,其他地方因應地方特色 ,包括鼓勵公眾公交轉乘,如汽車及電單車泊公共停車場轉乘捷運,泊車費會獲減最高每小時五台元;不同地方亦會提供機場包括停車計費等,平衡公眾泊車需求、公共政策及政府收入。不諱言,無論從甚麼角度或標準,以澳門公共停車場今日的管理實況,換在私人公司,相關負責人肯定早已問責下台!
為此,筆者早前已質詢當局,會否按照停車場實際的泊車率,整體上實現「有加有減」及「分時段」的收費標準,以貫徹交通局提出「提高公共停車場的車位流動性,鼓勵駕駛者分流使用泊車率較低的公共停車場」的理念?筆者亦追問,過去不少議員包括筆者曾多次質詢重型車輛泊位長期空置的問題,當局一直重複稱「運輸業界持續反映重型車泊位不足」,但觀看數據,全澳公共停車場之中有4個設重型車輛泊位,除月票制外泊車率極低,甚至連收費較低的蓮花路重型汽車停車場(不分日夜,長度8米或以下4元,長度8米以上5元),泊車率亦僅得8%,為何當局沒有分析業界反映重型車泊位不足但停車場泊車率低的真正原因,並推出有效管理使用公共停車場的措施。

咪錶合同到期逾年未招標官員問責淪口號

此外,在目前本澳合法電單車泊位較電單車數量少五萬個的前提下,公共停車場的電單車泊車率持續嚴重偏低,絕大部分的停車場泊車率未過半,更有不少停車場低於百分之十,但當局回答議員質詢時拒絕提供任何優惠提升泊車率,又無提供任何實質改善方案;當局到底有何具體措施提高公共停車場重型車輛及電單車的泊車率,避免長期浪費泊車資源?
最後,筆者也必須批評當局,澳門路邊咪錶合同去年5月1日到期至今,當局連續約時間表至今仍不見踪影,只是以服務判給作臨時處理,雖然咪錶收入屬政府,但政府卻要支付服務費,實際收入極可能較之前大降,且咪錶不單缺乏管理,亦不接受新付款方式,由此造成的管理問題、公帑損失及官民不便,又是無人需要負責?
更諷刺的是,現任行政長官賀一誠上任時曾公開強調「浪費是最大的犯罪!」但負責管理公共停車場的相關官員至今完全不需要問責,難怪不少市民批評,官員問責永遠是實行不了的口號!

□ 立法議員、傳新澳門協會副會長 林宇滔

訊報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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