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交代增程車免稅措施及完善電動車政策

#林宇滔書面質詢

促交代增程車免稅措施及完善電動車政策

本澳一直為電動車提供免稅優惠,雖然優惠措施有助電動車普及化,但因對擁有者沒有數量及最高價格的限制,令澳門變成電動豪華車的避稅天堂,既浪費公帑亦根本沒有達到長遠推動環保的目的,更與本澳控車政策背道而馳。以一輛去年在澳門發佈的頂級豪華純電動車為例,香港定價為838萬港元的車,由於本澳電動車被全數豁免機動車輛稅,該款車在澳門僅售約428萬港元,也意味一架豪車政府就少收近四百萬的公帑,但達到的環保效益並不多,甚至明顯不成正比。據媒體報導該車在澳門的訂單遠比香港為多!

鄰埠香港政府在推動電動車方面,為避免上述灰色地帶和保障公帑,則實行「一換一電動車稅寬減」,即必須是擁有石化燃料車的車主最少年半(舊車車齡最少6年),放棄原有車輛改用電動車才符合減稅資格,減稅優惠只限首次登記的車主,而且寬減上限為172,500港元,即只有價值不超過377,826港元的電動車,才可完全免除首次登記的稅款。

電動車無上限免稅的問題澳門特區政府多年不但視而不見,近日交通局在交通諮詢委員會介紹增程式電動車及國家的相關政策及技術要求時竟指出,當中對符合國家對增程式電動車輛技術要求,或已存在於國家《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內的增程式電動車款,視為符合本澳「增程式電動車」要件,意味其可豁免機動車輛稅,有關做法明顯抵觸現時的《機動車輛稅規章》的相關規定,有違依法施政之嫌!

按照《機動車輛稅規章》第六條第二款:「只使用石油燃料替代能源的新機動車輛,其移轉同樣獲本規章訂定稅項之豁免。」即是使用石油燃料的車輛根本不能免稅。根據現時環保局網站介紹,「電動車是一種行駛中沒有廢氣排放的交通工具」。但事實上,上述交通局所指擬免稅的「增程式電動車」,實際上在內地已明確介定為「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屬新能源車而非純電動車,簡單來說相當於由「汽油發電機+普通電動車」組成,即是用汽油發電機給電池充電,然後由電池驅動電機使汽車行駛。該車雖可充電行駛,但車主也可完全不充電,僅靠入油就可無限地行駛,明顯不屬《機動車輛稅規章》第六條第二款所指之定義。

雖然大部分「增程式電動車」的廢氣排放一般較汽油車低,但在燃燒汽油發電的過程中仍然有廢氣排放,更無理由納入電動車範圍。雖然「增程式電動車」並非純電動車,但根據第1/2012號法律第十六條第三款規定,只要其發電機排放符合經第256/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之第59/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環保排放標準」的認可,理論上仍能享稅務扣減(現為應繳稅款50%,上限為澳門幣6萬元),但諷刺的是,市面上不少「增程式電動車」的汽油發電機排放甚至未達「環保排放標準」的可減稅要求,若當局將此類車視作純電動車免稅,實在是與環保政策背道而馳,更有違法之嫌,相關人士理應被問責。

另外,現時本澳的電動輕型客車汽車及電動摩托車無需繳納行車稅,但「免年度行車稅」根本非環保政策的結果,而是多年來的法律漏洞,因為同樣是純電動的輕型客貨車及貨車、重型汽車減排效益更高,但仍需要繳納行車稅。根據《車輛使用牌照稅規章》,輕型摩托車、重型摩托車及輕型客車是按照汽車引擎汽缸容積劃定年稅額,由於電動車沒有汽缸,因此不用繳納行車稅;而輕型客貨車及貨車、重型汽車等是按照車輛總重量劃定年稅額,因此不論是否電動車都必須繳納行車稅,而且有業界反映,由於電動車一般較汽油車重,變相用電動車的行車稅反而更高,無助鼓勵業界轉用電動車。政府亦無明確指出有發動機及汽缸容量的「增程式電動車」是否按汽車引擎汽缸容積劃定年稅額,還是全數獲豁免。

為此,本人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由於本澳的電動車輛可獲豁免機動車輛稅,一輛頂級豪華電動車的免稅額動輒達數百萬元,而且不限量不限額,不但減少本澳稅收亦非環保,與控車政策背道而馳,甚至讓澳門成為電動豪華車的避稅天堂,為避免上述情況,當局會否制定明確的環保汽車分類標準?會否參考鄰近的香港設置減稅額上限,或推動一換一計劃鼓勵車主以舊車換新電動車?除了鼓勵使用電動車,當局有否制定完整的電動車配套,包括改善行政流程及修法、有實質政策便利私人車位安裝慢充電制、推動電動車電池回收及生產者責任機制等,實現真正和長遠的環保減排目標?

二、近日交通局將「增程式電動車」納入可豁免機動車輛稅,但根據《機動車輛稅規章》規定「只使用石油燃料替代能源的新機動車輛,其移轉同樣獲本規章訂定稅項之豁免。」使用燃油發電驅動的增程車明顯不符法律規定,當局有何依據將其納入可豁免機動車輛稅的車輛?目前有哪些已依法評稅的「增程式電動車」的燃油發電機廢氣排放,能符合「環保排放標準」?

三、《車輛使用牌照稅規章》已立法多年,立法時根本沒有考慮電動車稅額豁免,造成法律執行不合理,如因法律對輕型客車汽車及電動摩托車以汽缸容積為標準計稅,無汽缸的純電動車無需繳納「年度行車稅」,但輕型客貨車及貨車、重型汽車等則以重量計稅,意味減排效益理論更明顯的純電動輕型客貨車及貨車、重型汽車不單未能免年度稅,甚至因電動車較燃油車重而需繳交更高稅款,變相阻礙業界換環保車,當局何時會更新《車輛使用牌照稅規章》,與時並進合理劃定不同種類車輛的年稅額?

(提交日期:202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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