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轉載】市民日報 (2024-11-08)
青洲新規劃涉架空城規法公眾參與
新規劃連同北區-1詳規 依法公眾諮詢公布生效
政府正編製「北區-1」詳細規劃草案,規劃範圍包括青洲山,惟土地工務局前日突然公布《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2024)》。立法議員林宇滔表示,新的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存在涉嫌偷步的問題,有違《城規法》要求透明和促進公眾參與原則,亦沒有依法正式對外公布,有關操作架空《城規法》的落實和公眾參與。林宇滔促請當局應以「北區-1」詳細規劃來處理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的問題,依法根據程序連同「北區-1」詳細規劃一同啟動公眾諮詢、公布及生效,令公眾和持份者得以正常參與。
林宇滔表示,當局於1996年、2010年、2024年分別推出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1996年、2010年因《城規法》未出台生效,有關規劃作為內部發出街道準線圖的參考基礎。期後《文化遺產保護法》於2014年生效後,廉署於2019年公布涉及有關青洲山地段的調查報告,清楚表示「因應《文化遺產保護法》生效及青洲山被評定為具文化遺產價值的場所,『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已不符合實況」。
他說,《文遺法》生效後,工務局就應根據《文遺法》,更新及制訂符合法律規定的《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林宇滔坦言,客觀來說,前日公布的《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2024)》,開發強度有所減少,居住人口亦由2萬多下降至1.3萬人,表面上沒有大問題,但他指該規劃著墨的建築物包圍青洲山,公眾是否接受,社區配套是否居民所期望?都應透過諮詢讓公眾和持份者表達意見。
廉署指修訂須依法聽持份者意見
林宇滔進一步指,《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2024)》既沒有依法公開諮詢,僅向城規會介紹內容,是一大問題;正如他一再批評本屆政府「可以不公開諮詢就不公開諮詢」,更重要是,《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2024)》的規劃,是目前正在編製的「北區-1」詳細規劃當中一部分。他質疑此舉除有偷步之嫌,更架空了將來的「北區-1」詳細規劃,將來「北區-1」詳細規劃啟動公眾諮詢,涉及青洲的規劃因早已公布,令公眾諮詢變成走過場。對於工務局指將會參考《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2024)》發出規劃條件圖,林宇滔再引述廉署2019年涉及青洲山地段的報告中明確指出:「工務局上述對『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的修訂(2010年版本),既未進行公開諮詢,也未對外正式公布,廉署認為,「整治計劃」與《城市規劃法》規定的『詳細規劃』性質相似、作用相同,因此其內容的修訂須按照法律第4條規定的『透明和促進公眾參與原則』,聽取城市規劃委員會、公眾及持份者的意見,並須按照法律規定的『公開原則』,正式對外公布。」
須正本清源冀下屆政府依法施政
他強調說,現在《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2024)》既沒有公開諮詢,亦沒有所謂法定公布,合法的做法應是刊登《憲報》公布,不應只向城規會介紹;他質疑當局倘若以2024版的《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發出規劃條件圖,根本沒有配合廉署的要求。
林宇滔直言,是次相關部門的做法是非常差的榜樣,架空《城規法》,令《城規法》公眾參與的程序和原則變成走過場形式,他形容此舉令《城規法》變成「冇牙老虎」,有關做法是「不能為」和「不可為」。「今次用得呢個方式處理,下次個個(不同區域規劃)都得㗎啦,將來咪更加多問題囉!」林宇滔更說:「點解喺今屆政府最後兩個月推出(新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係唔係想趕尾班車,做啲咩規劃條件圖出嚟?而呢啲規劃條件圖,過去廉署已經明確話係違法,如果咁都夾硬上馬,第一損害特區政府嘅威信,第二損害廉署嘅威信!」
他強調,正本清源依法施政的操作,應以「北區-1」詳細規劃處理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的問題,當局應依法根據程序,連同「北區-1」詳細規劃一同啟動公眾諮詢、公布及生效,令公眾有正常參與,絕不能在沒有諮詢下偷步推出《青洲都市化整治計劃》。林宇滔並期望下屆政府必須做到真正的依法施政,按既定法律程序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