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滔:應盡快立法規管油煙排污
政府將推出《外賣食品活動場所的登記制度》,規定經營外賣食品活動的場所,須有實體店且獲發登記證明才可對外開業。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市諮委林宇滔表示,是次登記制度以行政法規方式處理,只是在原有《食安法》中進一步細則化完善對外賣店的登記,可以處理眼前大部分的食安問題,但針對油煙、排污等問題,政府應盡快另外立法作整體規管。
填補監管漏洞
林宇滔表示,本澳現有的外賣店確實很多,外賣店開設的成本亦較低,為居民提供更多和較廉價的選擇。過去《食安法》生效時,其實已涵蓋所有食品製造,對於已經營一段時間的外賣店,已受食安中心的巡查規管,若出現問題會被處罰。但問題是外賣店毋需強制登記,會出現外賣店開業初期,因市政署沒有其資料而出現規管的空窗期,是整個食安監管一個比較大的漏洞。他認同是次登記制度,明確了外賣店必須登記後才能開店,確保外賣店受到食安中心的恆常監察,亦避免過去外賣平台上一店多次登記,可以處理眼前大部分的食安問題。
他認為,先以登記制度方式處理,在操作有助減輕業界經營上申請牌照的壓力,但即使再簡化,業界仍有一定的手續和工作量,且居民受困擾的油煙問題仍未解決,特別是不少外賣店存在油煙、排污等問題,都有不少居民投訴反映,是次登記制度未有牽涉有關問題。
林宇滔進一步指,針對食肆油煙排放,不同發牌部門有各自的標準,外賣店則一直沒有准照和未有登記制度,外賣店的油煙排放和排污問題亦一直困擾居民,環保局早年有就油污的法律進行公開諮詢,他認為油煙部分應先獨立立法處理,排污問題則可透過現有法律處理,若現行法律不足夠,則可通過修法處理,最終透過法律一視同仁規管所有店舖的油煙和排污問題。
至於現時有不少人士通過網上出售食品,會否較難監管?
林宇滔直言,只要是向公眾售賣食品,理應是受法律規管,倘若不是公開地售賣,「朋友搭朋友賣,私人整個蛋糕放上網賣」,的確存在「灰色地帶」,法律上比較難監管,很難杜絕所有問題。他總結指方向上支持是次的登記制度,但具體細則性的問題應多與業界宣講,讓業界知悉狀況並作出配合。
【新聞轉載:2021年8月22日 市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