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商用招牌「無王管」存灰色地帶

對於光污染問題,現時本澳並未有立法規管光污染問題,議員林宇滔直言,環保局雖制訂了相關指引,但實際仍需要相關發出准照部門配合執行,包括審批前的巡視,審批後的持續監督,遺憾部門間協調明顯有問題,旅遊局和市政署有否跟足指引監管酒店和商用招牌廣告成疑,他過去就收到不少居民對路氹城光污染的投訴。加上現時在廣告招牌監管上存在灰色地帶,例如商用廣告招牌,須向市政署提出申請,但非商業用招牌或燈飾、顯示屏等,如社團招牌,則毋須經當局審批,「只要唔係行政准照嘅嘢就無人管」,反映當局有需要研究作出完善。
林宇滔指出,長遠本澳有需要就控制光污染進行立法,清晰發光設施的控制要求及標準,並將監管範圍涵蓋所有場所,包括商用和非用的廣告招牌、建築物裝飾燈和戶外電子顯示屏,同時要對相關設施的光度、使用時間等作出嚴格限制,特別是夜深時要求調底光度甚至熄燈,禁止使用射燈等。
霓虹光管電費資助有違環保應取消
林宇滔又提到,回歸初期,本澳經濟環境甚差,2002年政府推出「使用霓虹光管招牌電費援助計劃」,為A組用戶的霓虹招牌提供電費約兩成的折扣。但時移勢易,有關計劃在今日的環境下不單有違環保節能原則,霓虹招牌產生的光污染亦令不少居民受到困擾,計劃早應該取消。
他批評,這個「古老」和違反潮流的資助計劃至今能原封不動,正好是反映當局從未重視和認真落實本澳減排責任的最佳典型。無論是為下一代、還是要對國家和《巴黎協定》負責,社會和特區政府必須重新檢視現行的節能減排政策,先從用電大企、特別是藉賭牌續期的契機,要求6大博企自行提出具誠意、可量度的節能減排計劃。
推階梯電價讓博企落實節能減排
光污染亦涉及到節能問題,林宇滔表示,內地、港、台,以及日本、韓國、澳洲、美國等地區或國家均已實行階梯式電費。過去年政府曾兩度就「階梯式電費」進行公眾諮詢,目的是為推動節能和減輕家庭和中小企的電費壓力,其中政府2011年提出的3個方案中,22萬A組住宅及中小企用戶獲得的減幅或會有所分別,或通過階梯收費鼓勵節能,但無論哪個方案,都基本能體現「少用者付更少、多用者付更多」的環保節能原則。
他指出,很明顯,包括6大博企各個度假村在內的用電量大企業,其安裝節能設備的效益更大,鼓勵其安裝節能設備及更平均地分時段用電,不單可更高效地實現節能減排,亦可以減輕電網負荷,以高電費槓桿推動大企減排節能,確實更具經濟和環保效益。而根據政府的計算,約500戶B、C、D組商業用電大戶,電費只會增加8%。為此,他促請政府盡快推行階梯式電費計劃,讓博企真正落實節能措施。
【新聞轉載:捷報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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