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轉載:澳門日報 2024年1月27日】
推動產業非口號須做細做好 林宇滔冀正視演唱會統籌缺失
韓國某男團兩場大球場過萬人演唱會在二十一日結束,但引發的聲浪管制、交通安排、球場內的綠草大量枯死等問題仍在討論。立法議員林宇滔形容,這次演唱會”唱出很多澳門平時擺埋唔理的問題”,澳門要做演藝或盛事之都,不能只”空口講白話”,政府必須正視活動統籌的缺失,交代事後歸責問題。
林宇滔表示,這次演唱會是澳門自回歸以來的最大型商演,每場入座人數約一萬九千人,且是有關韓團選擇以澳門作為世界巡迴演唱會的尾站,商業活動而言算是成功,卻引發眾多質疑、民怨,凸顯政府缺乏協調統籌,場地管理不善等問題。
提供不同演出場地
澳門要推動相關產業發展,不能只有口號,必須有把事情做細、做好的方案。首先要提供更多不同的演出場地,不少國際巨星礙於形象問題,未必想在博企辦演唱會,也喜歡戶外演出,而澳門目前以奧林匹克體育中心(大球場)能容納的觀眾最多,當局又有否評估適合用作舉辦甚麼形式的演唱會?澳門蛋有否條件”升級”增設座位?即將收回的馬會地可如何發展也應盡快研究。
其次,今次演唱會過後,舞台拆去,球場內的天然草坪大量枯死或被毀壞,對此林宇滔促請政府交代對演唱會場地租借的要求,包括有否對草坪的維護要求,以及事後翻修應由誰去承擔相關責任。
全面檢討場館管理
澳門眾多大型體育場館政府每年投放不少公帑,但由於長年缺乏專業管理維護。其過去曾收到不少對大球場租賃安排、設施質素差、甚至連座位指示也不清楚等的投訴。場地使用率長期低迷,令公帑開銷變成”無底洞”,故他認為政府不應因今次事件而”因噎廢食”不接受商業使用,反而應對場館的管理作全面檢討,提升營運效益及服務水平。總結今次事件凸顯政府根本沒有就場地不同用途的使用制訂SOP(標準工作流程),例如場地不同類型性質的使用應有不同收費及要求,並應就不同類型的租賃,提前做好噪音評估,人流出入場安排、草地設施保護的要求及預案等,若無法達標就不應借場,而不是後知後覺。
冀行政條件制立法
整體而言,政府必須面對今次大型活動帶出的部門各自為政的問題。首先,現時申請演影活動仍沿用回歸前生效的法例,由市政署審批及發出牌照。如部門間協調得當,理論上在審批前應已聽取不同部門的意見。但今次演唱會前約一周,治安當局才公佈臨時人流交通安排,環保局也是收到投訴才到場處理,而非在事前就對演唱會音響安排提供專業意見,甚至教青局在前一天才公佈在限制區內舉行學界泳賽的臨時穿梭巴安排等,都反映跨部門缺乏溝通。若政府有心推動產業發展,當局有必要盡快修訂諮詢多年仍未提案的”行政條件制度”立法。
同時應制訂公開、清晰的申請活動流程,並應提供一站式審批服務,包括提供如申請食肆發牌的跨部門預備會議,讓舉辦方,在租用場地前全面評估,將影響降到最低,甚至改選其他場地等,避免今次問題再現,同時可推動更多商業體育娛樂盛事在澳門舉行,真正推動經濟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