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報專欄:#宇論滔滔 2024年7月26日】
民生必須品殯葬業自然壟斷 政府為何堅持不管不理?
早前有殯儀業界反映,今年5月2日突然收到本澳唯一一間負責遺體運送公司的通知信函,連同一份蓋有「仁伯爵綜合醫院法醫科印章」的通知,指由於仁伯爵醫院(山頂醫院)法醫科由2024年5月8日起搬遷到路氹連貫公路的新醫院地庫B3層,由5月8日凌晨零時起,所有山頂醫院的新遺體全部搬往新醫院,因此運送費用調升至2,200元,而且據業界反映,由5月8日起鏡湖殯儀館的移屍車費亦已由原本的1,500元,不論是從山頂醫院或鏡湖醫院運送,費用均已一律調升至每程2,200元,升幅達五成,但至5月中旬鏡湖殯儀館的公開價目表的移屍車費仍然是1,500元。然而,仁伯爵綜合醫院殮房是否已搬至新的離島醫院,目前並沒有官方的公開資訊,但遺體運送公司卻以此原因加價,死者家屬在沒有其他選擇的情況下被迫接受不清晰的價目,有損消費者利益。
業界「代」政府發通告卻未見官方公佈?
必須指出,作為本澳現時唯一一間負責遺體運送的公司,在未有任何官方公佈下,早前竟以「山頂醫院法醫科搬遷通知」為由,突然大幅調升遺體運送費五成,實在令業界及公眾質疑,有關搬遷之通知文件是否由仁伯爵綜合醫院法醫科發出?再者,據業界反映現時不論是從山頂醫院或鏡湖醫院運送,費用均已一律由每程1,500元調升至2,200元;政府必須就上述問題作出公佈交代!事實上,遺體運送費用的問題只是冰山一角。本人過去亦經常收到居民反映殯儀服務收費不透明、程序不清晰等情況。例如殯儀館的冷房租金,同一個冷房卻因為租用不同禮堂而價格不同,最多相差每日700元;另外亦曾有死者家屬在向殮葬商諮詢時,職員表示可代辦死亡證並要求家屬提供死者身份證,但其後因選日子及服務不合適等問題,家屬決定不使用該店服務,卻被職員要求必須先交訂金才會返還死者身份證。由於絕大多數的家屬處理後事時都處於傷心階段,一般只想盡快完成葬禮讓死者安息,即使多花錢也只能默默接受,事後亦為免想起傷心事而甚少追究。
程序不清 澳門人死得「不明不白」?
引起上述問題的其中一個關鍵是資訊不清晰不透明,大部份居民都不知道在本澳辦理後事的程序,往往亦因事出突然沒有時間了解清楚,政府亦未有將相關資訊有系統地公開發佈,家屬只能一邊辦事一邊到處詢問,卻難以查證事實或講法的真偽。雖然法務局曾推出一份「死亡登記」小冊子(見附件),但內容只簡單提及死亡登記的手續,以及喪假、喪葬津貼和更換身份證等資訊,對居民處理後事明顯沒有太大幫助,而且該小冊子現時亦難以在網上找到。
對比鄰近的香港,由食物環境衛生署發佈的「辦理身後事須知」多達60多頁,由辦理登記及申請安葬,到喪禮及骨灰處理、遺體出入境,甚至器官捐贈等資訊也有詳細介紹,亦有持牌殯儀館和殮葬商的名單。讓居民更容易了解整個處理後事的程序和手續,避免因資訊不清晰而被誤導。
筆者認為,包括消費者委員會等機構,有必要向公眾交代過去有否收到本澳有關殯儀業的投訴?以及跟進結果為何?消委會更應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對本澳殯儀服務進行調查和研究相關價格的形成,並公開調查以保障公眾消費權益!
火化綑綁防腐針費用逾萬五貴香港十倍
早在去年中,筆者就曾陪同殯儀業人士向政府遞信,要求政府打破目前因到內地火化需要先打防腐針,加上政府至今對業界無任何規管,但卻對防腐針有技術要求,要求必須在衛生局批准場所內進行,變相逆市助長技術的天然壟斷,令本地人死亡選擇內地火化只有唯一選擇,單是火化及相關費用就逾一萬五千元,遠較內地豁免、台灣數百到兩千多,以及香港約一千二百元的火化費用為高,意味着澳門火葬花費較港台高出逾十倍!這種無形壟斷也是窒礙本澳殯儀業發展及新人入行的核心關鍵。
但事實上,對於遺體防腐、運送,現時運作雖然聲稱是按照衛生局第02/SS/2018號批示《關於提供遺體重整、防腐、準備及運送服務的衛生條件的指引》處理,但根據該批示明確指出:「衛生局局長行使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第四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故從法律邏輯,該條文僅屬規範委任衛生局之醫生,與規範「遺體重整、防腐、準備及運送服務的衛生條件」事實上毫無關係,甚至是無實際的法律效力!
政府不規範民生必須品不合邏輯
必須指出,由於殯葬是人生的必須品,任何地方政府均有責任將民生必須品或服務的供應運作公開透明或監管!為此,內地早已將殯儀事業規範化,殯儀館必須接受政府監管及公眾投訴,所有費用必須公開清晰,亦嚴禁收取小費或其他費用;香港除了有六個由食物環境衛生署管理的火葬場(如鑽石山火葬場更直接建在公屋及學校之間),食環處亦根據《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通過發牌規管香港七間殯儀館及殮葬商業務。港府亦因應公眾對辦理殯葬事務通常不熟悉,食環署專門制作六十多頁的「辦理身後事須知」放在網站供人下載,載有香港辦理死亡登記、申請及安排火葬或土葬等的詳細資訊及所有聯絡,方便公眾了解殯葬程序及後人辦事,再加上發牌監管,以及家屬可以選擇在醫院殮房進行簡單儀式出殯(俗稱「院出」),讓家人有真正的殯葬選擇,大大減輕家屬經濟負擔之餘,亦將殯葬事業的爭議減到最低!
市署組織法明文要求落實建火葬場
反觀澳門,對於在本澳辦理身後事,政府一直沒有提供完整流程的公開資訊,多年前法務局曾推出「死亡登記」小冊子,但內容只簡單提及登記手續,少量相關資訊,對居民實際處理後事明顯沒有幫助,而且該小冊子現時亦難以在網上找到。再者,由於火葬設施為本澳社會多年來的訴求,早在澳葡年代,當局已明確本澳需興建火化設施,故市政署及其前身民政總署的組織及運作法規,均一直明確其有責任落實公共火葬場的興建及管理的責任。但至今,不單興建火葬場無時間表,令大部分澳門人死後若選擇火葬均會被天然壟斷,既要付出高昂費用,家人亦需為此兩地奔波,對具體火化問題及程序若有問題,亦難以作出有效跟進。
由於政府至今仍無任何意願規範行業,亦無依組織法及早興建火葬場,以及沒有繼續容許在公立醫院「院出」,甚至反其道而行推出一些法律效力備受質疑、助長行業「自然壟斷」的批示指引等(如:衛生局第02/SS/2018號批示),令本澳殯儀服務費用及質素備受詬病,服務爭議也層出不窮,難怪有不少家屬向筆者質疑:「在澳門真係死都未必死得安樂!」
澳門八成人口火化卻被自然壟斷?
不說不知,根據官方資料,隨著澳門人口不斷增加,近五年平均每年有約二千五百多人死亡(2023年2,981人),當中約八成選擇火化,即每年需火化的遺體逾二千具,較2007年增加逾一倍,由於需求急升,特區政府曾在2018年計劃在氹仔沙崗墳場興建火葬場,但礙於事前沒公佈火葬場的技術標準及選址問題等,遭受周邊居民反對而擱置。
在2018年宣佈沙崗火葬場計劃擱置時,特區政府一再強調,隨著人口增加及老齡化,居民對於火葬服務的需求將呈持續上升趨勢,本澳興建火葬場具有迫切性。特區政府官員更以「事緩則圓」與社會共勉,為此,特區政府並未放棄火化設施的興建計劃,及後更修法不再限制火葬場必須建在墳場?,此為選址提供更多選擇。
新冠疫情突然 火化場重要政府竟不作為?
此外,按內地法律明確規定,禁止疑似或證實患「檢疫傳染病」的遺體入境內地,新冠疫情期間,本澳就出現大量新冠遺體按照內地法律,無法運到內地處理的難題,政府最初公佈的《應對大規模新冠肺炎疫情的澳門應急處置預案(第一版)》亦明確指出「仁伯爵綜合醫院已制訂了大規模疫情時的遺體處理預案,而特區政府亦需要推動在本澳構建相應的永久設施」,當中所指的永久設施,就是火葬場。以火化方式處理具傳染病遺體,一直是防止病毒擴散的最佳和最有效方法。
筆者提辯論要求盡早落實火化場在北安
再者,隨著火化技術的不斷進步,周邊地區的火葬場無論從排放技術和建築設計上,早已做到「無感化」,減少對周邊環境實際影響和居民心理影響。本澳政府亦在2019年修改第7/85/M號法令第18條,火葬場選址已不再侷限於墳場範圍內。近年政府在氹仔北安區收回多幅閒置土地,再加上垃圾焚化中心、氹仔污水處理廠等鄰避設施均位於北安,附近亦有墳場,該地段應是本澳目前興建永久火化設施的理想選址。
為此,筆者月前已向立法會提出辯論動議,要求基於公共利益,向立法會提出「政府應儘快就興建永久性的火化設施提出具體規劃及選址,展開公開諮詢與社會充分討論以盡早落實。」
□ 立法議員、傳新澳門協會副會長 林宇滔
訊報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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