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滔書面質詢
針對本地居民就業不足及非自願長期兼職的情況
根據統計暨普查局2024年第3季就業調查,本地居民的就業不足率為1.4%,就業不足居民為4200人,雖然比上季減少19.9%,但對比疫情前2019年第3季的就業不足居民仍高出逾1.3倍(1800人),「就業不足人口」即在參考期內不論其職業身份,非自願地工作少於35小時,並可隨時接受更多的工作或正在 尋找更多工作的就業人士。今年第3季的就業不足人口之中,有1100人為技術員及輔助專業人員、600人為文員、500人為服務及銷售人員(2019年同期分別均僅100人)。就業不足的情況持續惡化,再加上本澳經濟環境及就業結構的變化,難怪不少居民近年經常反映「大多數公司外僱請全職、本地請兼職」或「本地人變成外僱的補充」,甚至「先請本地人做兼職,批了外僱便炒本地人」等問題。
澳門作為國際旅遊城市,大型渡假村酒店林立,亦有不少知名連鎖零售品牌的大企業,與旅遊業相關的人力資源需求大,且近年不少本地居民為了收入穩定及就業前景,也更傾向尋找理應相對穩定的大企業工作機會。但事實上受到疫情影響,加上政府缺乏實質有效的優先保障本地人就業政策措施,亦沒有就不同行業、企業規模等制訂明確的外僱比例,變相令外僱審批裁量權極大、既不透明造成企業關的不公,同時亦令本地人的就業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再多的手招聘會,亦難以改變部分企業對本地人苛刻,對「穩定又低薪」的外僱包容的實況。
不少本地僱員反映,現時不少中、大企業目前大企業就算招聘酒店前台、服務員,以及零售品牌銷售員等主要面對中國遊客等前線職位,面試官經常苛刻地以沒有相關經驗、外語能力不夠好等原因不聘用本地人,走過場後就獲得批准外僱配額,但對同職位的外僱則無同樣要求。
更諷刺的是,已有越來越多企業,甚至多間博企內的零售、飲食及會展商戶,在已獲批相當外僱的情況下,以長期恆常性的方式,透過外判方式通過中介公司,在幾乎沒有履歷和經驗要求下,招聘本地人以時薪受僱於中介公司,以兼職方式提供與外僱一樣的工作,名符其實演繹以「外僱為主、本地人為輔」的人力資源安排,情況甚至已蔓延至不少政府外判服務,其職位均由中介公司聘請,不少甚至以長期兼職作為招聘條件,更發展成只要當日僱主發現人流不旺,本地僱員會被即時通知不用上班,這種畸形的方式不單令本地人成為外僱的後補,亦難以找到全職工作及向上發展的機會,曝露了當局審批機制根本完全保障不了本地人!亦令本地居民、尤其年輕人在經濟差的大環境下,要找到有前景或收入較好的全職工作,早已變成緣木求魚!
為此,本人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根據勞工事務局的統計,今年9月外地僱員聘用許可數目為210,335,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數目(藍卡)為182,371,外僱人數已達疫情前(2019年12月)的93%,在本澳近年就業結構變化、不少本地居民傾向尋找大企業工作職位的情況下,當局有何實際措施,針對性地減少博企及大企的外僱額,確保本地僱員有足夠的全職工作職位?面對現時「本地人淪為外僱的補充」以及大企業長期以外判方式通過中介公司聘用本地人兼職的問題,當局是否掌握有關情況;當局有何實際的處理措施,確保本地僱員的權益,進一步降低就業不足的情況?
二、政府的外判服務同樣有通過外判公司聘用外僱取代本地僱員的情況,過去曾有為政府場地提供清潔保安服務的公司向本人反映,原本安排了外僱員工在政府場地工作,在聘請到本地員工後向有關部門提出將外僱換成本地人時,有關部門卻不接受安排,變相鼓勵公司騁用外僱;過去亦有不少政府項目的公開招標,雖然投標公司有列出本地僱員的比例,卻不是政府判標的重點參考指標,政府會否在標書明確要求本地僱員的比例,藉此鼓勵私人企業,尤其是為政府項目提供服務的公司聘用更多本地僱員?
三、為針對性了解本澳就業結構及大企業不同職位的外僱比例,本人曾兩次透過立法會向政府索取六間博企集團內所有公司按照「澳門職業分類」劃分的本地和外地僱員人數,但政府均未能提供,外僱的審批是根據「澳門職業分類」的職位登記,當局在掌握有關資料的情況下,為何未能依職權向本人提供相關數據?隨著社會的變化,職業種類亦有所增加,但本澳現時仍然沿用1997年的「澳門職業分類」,當局何時會對「澳門職業分類」進行更新及修改?本人收到意見反映,外地僱員工作證中只顯示公司及職稱,並未顯示該外僱的關鍵信息,即六位數之職業「編碼」,令這個關鍵信息只有勞工局及聘用外僱的公司知悉,一方面不利澳門僱員了解外僱實際工作是否與獲批職位一致,也令治安警等在單獨執法時無法即時確認外僱的職位編碼,影響執法成效,當局日後會否明確在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中,明晰加入持證人六位數之職業「編碼」?
(提交日期:20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