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改善垃圾收集服務及公佈相關調研

#林宇滔書面質詢

促改善垃圾收集服務及公佈相關調研

2013年澳門特區政府與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訂立提供「澳門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清運服務」的合同,為期10年,原本於2024年3月底到期需要重新公開招標,但當局卻在未有主動公佈任何計劃的情況下,在環保局網站上公佈一份「2024年3月4日判給結果」,將該服務以免諮詢直接磋商的形式直接判給原公司,但為期只有6個月,其後網站又公佈一份「10月8日判給結果」,當局以同一方式再次將服務直接判給,這次的期為12個月,但由於兩次的判給結果均沒有註明具體的合約訂立日期,因此未能確定合約的到期日。
直至今年11月11日行政長官為澳門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清運服務批給的公開競投作出批示,根據環保局的公告,新的「澳門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清運服務批給」為期10年,將於明年2月13日公開開標,即最快特區政府將於明年與新公司重新訂立服務合同。必須強調,近年政府多次未有依時就公共合同進行公開招標,而是以不同理由,持續以免公開方式進行短期續約,此舉不單不利吸引新經營者進入市場,亦對承批人在軟硬件方面的長期投資,以及員工待遇的合理調整都極為不利,情況極不理想,絕不應成為慣例。
近日,本人辦事處收到多名居民就垃圾車收集垃圾的投訴及反映意見,例如有居住在路氹區的居民反映,過去路環及氹仔區一直集中在日間收集垃圾,但隨著路環及氹仔的發展變化,現時已經是本澳重點的旅遊區,垃圾車在日間進行收集工作發出的氣味及噪音,對途人及商店造成負面影響,因此建議將收集時間改為晚上。另外亦有澳門半島舊區居民反映,由於區內多為低層住宅、街道狹窄接近民居,收垃圾時的噪音影響居民休息,而且有舊區每日未到中午垃圾房已爆滿、垃圾外露,影響衛生;亦有不少居民經常反映垃圾車收集垃圾時產生大量噪音,因此當局應借簽訂新合同的契機,要求新的承批公司更新設備以及改善服務質素。

對於「澳門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清運服務質素」當局分別於2015、2016及2019年三次向澳門科技大學外判調研服務,根據環保局網站資料,當局邀請9間學院及公司投標,只有一間回標,最後以800萬元將為期60個月的調研服務判給澳門科技大學,按照判給結果有關服務應已完結,但從科大網站的MISE澳門系统工程研究所科研項目表卻見「澳門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清運服務質素之調研(2019-2024)」仍然正在進行,而且至今仍未見當局公佈任何調研報告的結果。

為此,本人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隨著氹仔近年的迅速發展,且已成為居住人口十萬人以上的澳門主要社區,氹仔區日間收集垃圾對社區無論是交通、環境的影響越來越大,本人亦收到不少居民反映及建議當局應該將氹仔區垃圾收集時間,由現時的日間調整至與澳門半島一樣的晚間收集,盡量減少收集垃圾對城市運作的影響。為此,當局會否借重新公開招標的契機,在未來服務合同中,明確將氹仔收集垃圾時間調為晚間?因應政府未有依時對垃圾專營合同進行公開招標,改以兩次短期續約讓招標延期年半,對相關專營服務的軟硬件合理更新,以及人員合理薪酬調整造成影響,當局在新合同中有何措施作出彌補,確保日後專營合同的軟硬件更新及人員待遇調整能夠符合社會發展的需要?

二、為減低收集垃圾時產生的噪音對居民造成滋擾,當局有何具體的改善措施;會否在新合同要求承批公司定期更新設備以改善服務質素?本澳各區在收集垃圾方面均有不少難題,作為新興建的新城A區,各建築物包括公共房屋及政府大樓等的垃圾收集系統有何規劃設計可以盡量減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近年政府持續在合適地點增設配有排污、供電和供水系統的電動垃圾壓縮桶,取代傳統的街道垃圾桶,在改善環境衛生及鼠患問題的同時,亦可大大減少每天垃圾收集次數、降低傾倒垃圾時產生噪音,以及改善阻塞交通的情況。為此,當局是否明確在本澳各區的詳細規劃中,均預留設置壓縮桶的設施及位置,確保從規劃層面,將垃圾收集的影響減到最低?

三、當局分別於2015、2016及2019年三次向澳門科技大學外判「澳門城市清潔及垃圾收集清運服務質素之調研」服務,而且2019年為期60個月的服務亦理應完成,為何從科大網站卻見有關項目仍然正在進行?當局先後進行三次調研,只見2015年政府新聞稿提及部分內容,卻從未公佈任何調研報告,當局會否公開三次的調研報告,讓公眾參考及監督成效?

(提交日期:2024.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