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澳深合區便民便商政策不能口惠而實不至

【訊報專欄:#宇論滔滔 2024年1月26日】

琴澳深合區便民便商政策不能口惠而實不至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作為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新平台,經過多年的建設和發展,已逐漸形成不少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家園。事實上,由深合區發展之初,已有不少澳門居民因各種生活和經濟原因,選擇在橫琴居住,但近日有於橫琴居住的澳門人向筆者反映,其在氹仔工作,考慮橫琴樓價較低、單牌車政策方便等因素,決定於2022年在橫琴置業並居住,每日往返澳門工作。只是後來由於自身原因在2023年中決定辭去原有工作更換工作環境,雖然至今仍一直在澳尋找合適的工作機會,但由於經濟環境等原因一直未有如願,也因此回澳門的日子相對減少。

社保基金便利政策排除2023年3月前赴琴澳人?

但事主月前竟接到澳門社會保障基金的通知,以其2023年期間身處澳門不足183日,以及事主「自2022年起已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居住」為由,不符合「自2023年3月之後居住橫琴深合區」的規定,故不批出其非強制央積金政府撥款。
事實上,根據澳門社會保障基金2024年公開資訊:「隨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自2023年3月1日起實施,為保障原本常居於澳門的居民,不因前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及生活而影響其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的權益,該等居民自2023年3月1日起前往橫琴深合區學習、就業、創業、生活等情況,在申請任意性制度登錄或主張有權列入非強制央積金政府撥款名單時,可向社保基金提出聲請,在橫琴深合區時間可視為身處澳門的時間。」簡單而言,今後只要在橫琴深合區生活的任何年齡的澳門居民,都可被社保基金納入作為央積金撥款名單。
上述措施是為保障原本常居於澳門的居民,不因前往橫琴深合區發展及生活而影響其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的權益,但當局卻將時間一刀切限制在「自2023年3月之後居住橫琴深合區」的做法,明顯既不公平亦不合理,政府的做法令當事人十分氣憤,先不說特區政府未有有效措施令到其能盡快在澳門覓得合適工作,當局的做法明顯與國家主席習近平最近提醒澳門政府:「中央決定開發橫琴,目的就是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定位背道而馳!

按字面死板解釋也不應導致永久不惠及

事實上,早在2021年《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已將深合區定位,須「推動合作區深度對接澳門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為澳門居民在合作區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條件,營造趨同澳門的宜居宜業生活環境。」
再者,就算當局按字面死板的解釋,也理應將符合要求的事主在2023年3月後在橫琴深合區的生活的日子計算,而不是以當事人在此前已在橫琴深合區居住為由,對其在2023年3月後住在深合區的日子全部都不計算。
事實上,根據第16/202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第四十三條第五款明確指出,「頻繁及有規律來澳門特別行政區就學、從事有償職業活動或從事企業活動但沒有留宿,不視為不再通常居住。」如當事人在2023年中之前,完全符合法例「頻繁及有規律來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有償職業活動」的要求,故至少在2023年中之前,當事人本來就依法屬於在澳門通常居住,完全符合政府公佈的被納入「適當說明的理由」的範圍。很明顯,當局的講法是缺乏法理依據及毫無邏輯,也違反最基本行政善意原則!

小事刁難住琴澳人大事信心何來?

事實上,當局如此刁難一個住在橫琴的土生土長澳門人,就是橫琴今日眾多政策執行效果的一面鏡子!為此,筆者早前已質詢當局會否取消上述政策要求「2023年3月1日之前」的不合理時間限制?以及如何確保日後推出類似政策不再有同樣問題?以及會否將相應措施擴大至大灣區等其他地區配合國家發展策略?
另外,醫療設施同樣是宜居宜業生活環境中重要的一環。過去政府曾計劃橫琴衛生站由本澳社團負責運營,更曾將有關資助項目列為2024年度預算,但突然於去年改由衛生局營運。翻查資料,政府為了在深合區設立醫療機構,於去年9月頒佈第31/2024號行政法規,修改十一月十五日第81/99/M號法令,增加相應條文,包括第二十三條第三及四款,在深合區設立的衛生站須由負責社區醫療衛生範疇的副局長以及社區醫療衛生廳廳長透過在深合區依法成立的非牟利法人管理,但根據橫琴辦社會事務局的公開審批資料 ,新街坊衛生站的法定代表人並非副局長或廳長。為此,筆者早前亦就上述問題質詢當局。

新街坊衛生站藥物少不能抽血?

更重要是,現時在橫琴生活居住的澳門居民逾1.6萬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澳門新街坊衛生站正式營運的首階段提供成人保健、婦女保健、兒童保健以及非預約門診等西醫服務,主要包括常見慢性病(如高血壓)、普通急性病(如感冒發燒)的治療,據了解現時該站的恆常配置只有2名醫生、2名護士、2名藥劑師,以及1名文員,連一般衛生站需要配備的護理助理員也沒有,人手不足以應付正常需求。另外衛生站在採購日常物資及醫療物資方面亦有通關限制的問題,尤其不少患者需要的抽血檢驗服務亦因通關限制而未能提供,當局應盡快交代有何措施補充衛生站的人力資源、理順採購物資,以及醫療相關物品通關的行政程序問題;若需在當地採購物資,有何行政程序。
在藥物供應方面,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批准澳門政府290多種藥物在深合區指定醫療機構使用,但根據衛生局公開資料,本澳衛生中心可處方藥物,包括協議藥物和中心用藥,種類超過411種以上,藥物種類與本澳中心的基本配備仍有明顯落差。而且橫琴未設有協議藥房,協議藥物處方必須在澳門領取,當局如何處理橫琴衛生站的藥物需求的問題?
再者,橫琴衛生站目前只能提供普通門診服務,但由於居民只要遇到突發情況往往都會前往衛生站,衛生站未能處理的緊急情況則必須將患者先轉送至合作區的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橫琴醫院處理,患者需要自行負責相關費用,程序與澳門不同,對居民造成不便,且容易引起爭議。為此,筆者早前亦質詢當局,澳門與橫琴的醫療機構到底有何具體的合作協調機制?早前當局表示正與珠海及橫琴商討跨境直通救護車的服務方案,有何具體落實的時間表?

「澳車北上」經橫琴注人氣便民便商打好基礎

事實上,中央多次強調開發橫琴目的就是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一直是澳門最大的難題,但橫琴廣大的空間確實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提供了基礎與平台,但過去多年,就琴澳發展筆者聽到的口號和政策多如繁星,但拙文提到澳門居民在橫琴生活遇到的各種問題卻活生生提醒,再多的口號也不如一個個實惠的便民、便商措施。
要推動深合區真正發展,就如做生意一樣要先讓橫琴有人氣,從而創造各種可能讓不同產業逐漸發展!事實上,澳車北上就是一個極受歡迎,推動灣區融合的好政策,但澳門政府卻「自我閹割」成每日二千個名額,早已造成民怨沸騰,針對現時橫琴乏人氣的現實,當局應盡快與內地爭取「澳車北上」兼容「橫琴單牌車」,亦應讓「澳車北上」可使用橫琴關,這不單能更符合居民期望,也符合國家大灣區政策的大政方針,更重要是最有效推動橫琴發展的便民便商方法!

□ 立法議員、傳新澳門協會副會長
林宇滔

訊報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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